2023
推进
美丽
乡村
标准化
建设
意见
有关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意见
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深化提升,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根底。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建成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根底设施建设、公共效劳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DB37)(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查漏补缺、精准建设,改造升级、标准管理,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把我省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到2022年,全省70%以上的村庄到达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培育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到2025年,全省根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到达5000个。
二、突出功能特色,实行分类推进
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根底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效劳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遵循乡村开展规律,依据资源禀赋,表达区域差异,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分类推进各类村庄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坚决防止千村一面、千篇一律。
(一)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按照建设标准的综合评价标准,美丽乡村要到达B级标准以上。
1.根底设施完善。村内道路布局合理,主次街道硬化率100%,排水沟渠完整通畅;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亮化,路灯安装率100%,小巷胡同、宅间道路合理设置路灯,满足照明要求;自然村动力电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普及率到达98%以上,水质达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
2.村容村貌美观。村庄建设标准有序,房屋建筑美观大方,庭院墙体洁净完整,村庄环境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倒塌破败房屋。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健全、运行正常。畜禽养殖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科学,粪污处理有效。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收集,妥善处理。河沟池塘得到治理,洁净美观。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宅院周边宜绿化空地全部绿化,村庄绿化率山区>80%、丘陵>50%、平原>35%。
3.公共效劳健全。合理布局和建设集便民效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效劳中心,建有农村文化广场,播送电视“户户通〞,根本实现农村社区效劳设施网络全覆盖。乡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根本建立,养老设施配套齐全。根据需要建设公共墓地或骨灰堂。
4.产业开展高效。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大力开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农业功能得到拓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人口发生率不超过1%。
5.乡村管理民主。村“两委〞班子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普遍推行,村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移风易俗推进有力,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社会风气积极向上。农村(社区)网格化效劳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有序整治撤并村和空心村。根据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开展规划,对5年内整体拆迁合并的村庄和空心率到达50%以上的村庄,原那么上不进行大规模的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工程建设,应根据不同情况开展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绿化亮化、便民效劳等工作。在保护传统文化的根底上,对农村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合理利用,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养老效劳等工程,打造特色村庄。
(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省、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建设一定比例的示范村,引领美丽乡村建设不断迈上新水平。示范村建设要求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根底设施配置齐全,公共效劳功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房屋建筑特色鲜明,农村环境优美宜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风习俗文明健康,特色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民生活幸福安康。要因地制宜,与特色建筑修复、特色景观打造、特色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等相结合,注重保持独特风貌,传承乡村文化。从2022年开始,省里每年遴选500个村庄开展省级示范村创立活动,并安排资金予以奖补。
三、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建管水平
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建设重点,标准操作流程,强化措施保障,推动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实行菜单式管理。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逐村进行调查,摸清村庄现状,对照建设标准,列出需要建设或提档升级的工程清单,确定工作重点,对建设工程实行菜单式管理,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建立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面上工作。
(二)制定建设方案。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摸排情况和目标定位,编制本地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任务目标、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经费筹集、保障措施等内容,与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旅游开展规划相衔接。在县(市、区)的指导下,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组织所辖村庄编制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划)或整治方案(规划),重点突出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厕所改造、村庄绿化、墙体美化、环境整治、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内容。
(三)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省市县要统筹涉及农村根底设施、环境整治、农村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资金,重点向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倾斜。鼓励市、县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融资平台,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省级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的衔接,用足用好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破解资金难题。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功人士等,通过“村企共建〞“公益捐助〞、参股产业园区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对于公益效劳类工程,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鼓励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工程相结合,实现美丽乡村可持续开展。
(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根底设施和公共事业长效管护运行机制,落实人员、责任和工作经费,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对于能够推向市场的,由社会专业机构管理;对于生产性根底设施,可移交农民合作社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管理;对于公益性设施和公共事业,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式保障其运行和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统筹协调、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县级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工作;各市党委、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工作开展;省里建立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抓好综合协调、任务分工、催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市、县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把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开展考核体系,建立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导向、评价、鼓励、约束作用。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通报批评。省里每年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验收认定,经验收合格的,命名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带动、政策鼓励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广阔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通过村规民约和“文明户〞“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约束、引导村民改陋习、树新风。充分发挥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