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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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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药品 流通领域 集中 整治 工作总结
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XX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XX县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标准我县药品流通秩序,增强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意识,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标准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根底上,向辖县内药品经营企业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松桃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方案地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目前,我县暂无药品生产,有1家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药品经营企业418家(含零售连锁门店)、有医疗机构37家(含民营医院)。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力度;对内注重整合部门力量,对外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密切配合。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标准,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管理不标准等违法1 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了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标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目前,全县301家药品经营企业均已按照关于印发松桃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向我局递交了自查自纠报告,报告反映了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的管理缺陷、平安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逐户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标准文明经营承诺书,明确了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要求其严格遵守松桃县药品经营企业文明标准,恪守“十二个不〞承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三、工作方法 我局着力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集中整治行开工作。一是对药品批发环节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对购销方资质审查是否严格;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是否严格, 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是否一致;企业经营的根本药物品种是否未执行药品电子监管规定的行为。二是对药品零售环节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把关是否严格,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购销资质档案是否健全,是否有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购销票据和记录是否真实。三是特殊药品购销环节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特殊药品批发企业特殊药品平安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平安监管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特殊药品购销单位是否合法,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特殊药品购销账物是否相符;与特药网上数据是否相符;特殊药品销售覆盖哪些区域,哪些医疗机构;特殊药品销售收入及占本公司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四是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环节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单位进货来源把关是否严格,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购销记录是否真实;购进药品是否实行验收入库制度;中药饮片是否保存原包装,是否能提供合格证明;药品陈列是否按规定离地隔墙;是否有调温设施和温湿度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温湿度记录。 经过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拉网式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7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2人次,共检查药品批发企1家,零售连锁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企业门店)418家,医疗机构37家(含民营医院),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共立案查处5件(药品案件5件),结案5件,行政罚款20220余元,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四、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标准,药品平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辖县内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多数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标准,重效益、轻管理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局部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师不在岗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局部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标准,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局部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稳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平安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平安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XX县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第二篇: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标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从2023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xx车次,执法人员xx人次,对辖区内xx家药品流通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标准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领导重视,完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标准我县药品经营企业,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成立由局长xxx牵头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力度,对内注重整合部门力量,对外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密切配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根底上,详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由稽查、法规、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方案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 -12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标准,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局部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稳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平安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平安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三篇: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 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总结 市局: 三月份以来,xx区局按照XX市药品生产流通领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开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对照gsp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辖区绝大局部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根本标准,索票索证根本到达2023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根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情况,如个别兰州批发企业配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零售企业无法验收,此情况我们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无票坚决不验收,要严防从非法渠道进货。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根本标准,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局部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确实不好判断。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局部顾客不愿意留 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防止。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缺乏,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另一方面,对3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也进行了处分。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局部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识别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出租柜台、租赁证照等情况辖区企业根本没有发现。 本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我局结合日常检查情况,首先明确要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确定的25家重点检查企业是平时问题较多的单体药店,包括XX县区15家,农村2023家,所占辖区零售药店比率为71%。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济慈堂、华健、华瑞等3家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处分,收缴罚款1500元,并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 第四篇: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修改)c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总结 省局安监处: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标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 会议精神和XX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开工作方案(云食药监药安[2023]8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市上下联动,到达预期效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4家,批发企业11家,零售企业595家。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27人次,车辆372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家,覆盖率20230%,检查批发企业11家,覆盖率20230%,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67家,覆盖率78.5%。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0份,共查处违法案件26起,目前已结案19起,未结案7起。罚没款共计52271.4元(案件详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 为保证我XX县区内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招开局务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1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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