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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业主
咨询
工程师
标准
服务
协议书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效劳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工程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那么须考虑要履行效劳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局部--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局部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局部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效劳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局部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效劳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效劳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效劳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工程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效劳,即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效劳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本钱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以下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本钱协议书的一局部,并应被作为其一局部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条件(第一局部--标准条件和第二局部--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效劳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效劳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容许业主去履行效劳。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效劳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条件
第一局部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工程〞是指第二局部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工程。
(2)“效劳〞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效劳,包括正常的效劳、附加的效劳和额外的效劳。
(3)“工程〞是指完成工程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效劳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效劳协议书的第一局部和第二局部条件以及附件A(效劳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效劳),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假设已签订),或在第二局部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局部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那么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效劳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工程有关的效劳。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效劳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效劳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称为正常效劳。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效劳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效劳的那类效劳称为附加效劳。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效劳称之为额外效劳。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效劳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那么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那么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效劳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效劳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效劳。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效劳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效劳。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效劳。
9.协助
在工程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效劳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效劳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效劳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效劳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效劳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效劳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效劳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效劳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效劳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工程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效劳,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效劳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效劳时,那么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效劳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效劳。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工程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那么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那么,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那么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那么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那么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那么仅对以下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那么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局部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局部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局部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那么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那么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那么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以下情况引起的索赔:
(1)成心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效劳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