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大学
德育
层次
解析
大学德育的层次解析
:大学德育的开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尤其应注重辨明本末、分清层次,即强调德育的层次性。大学德育应遵循由己选人,再及世界的根本层次,循序渐进,同时加强德育内容的实践性,讲求德育方法的多样性,才能真正到达沟通人己,平衡物我的德育效果。 关键词:自我认识;人我协和;物我平衡 中图分类号:G40-0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23)06-0055-03 大学德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与专业教育之重视知识积累和实践不同,它更多的是针对大学生的内部精神世界的陶冶及其道德品性的培养。同时,德育内容和德育对象具有鲜明的层次性。首先,从道德的产生和开展看,道德具有明显的从低级向高级开展的层次性。某一特定社会的道德作为一种价值体系,本身也像一座山一样,蕴含着从低到高的无数阶梯。其次,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大学生所拥有的经济、政治、教育条件和个人努力程度的差异较大,其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在开展水平上也必然呈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即使是同一个人也存在着开展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因此,大学德育有其独特的特点,尤其应注重德育的层次性。道德实际上是个人、群体及世界问的利益平衡及关系协调的原那么和指南,即道德的根本层次是由己达人,再及世界。因此,德育也应循此主线,依序而为,方能渐收其效。因此大学德育有必要辨明本末,分清层次,才能切实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逐步做到利己、达人、惜物的和谐统一,使道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一、大学德育的层次解析 1.自我认识 道德是与人相关的价值体系,人是道德认识和实践的惟一主体,因此任何道德教育的前提是弄清楚人的问题。“德育的对象是人,德育的目的是使人成为‘人’。这一点无可争议,但关键在于德育要使人成为什么样的人,德育理论的核心就在于此,〞而人既可以指代整个人类整体,亦可指单个的、独立的个人。在道德教育中,这两个范畴是相互作用并且统一的,即个体的小我与人类的大我两者问存在着广泛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大学生作为身心开展已臻成熟的年轻人,已处于一个由青年期向成年期过渡的阶段,对于人的成长而言,这是一个敏感而关键的时期。他们开始对自我和人生产生困惑及思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我是谁〞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一个自我认识的问题,而它的答复事关个人的成长和德育的成败。因此,大学德育的首要工作就是帮助大学生们确立正确的自我认识。 因此,大学德育应帮助引导大学生进行持久深入的自我体察和思考,逐步明了自身的独特个性、气质、动机需求和心理活动特征;在使大学生逐步了解自己的根底上,进而帮助他们接纳自己、欣赏自己;帮助他们学会与自己相处,防止自我冲突,实现自我认同。伴随自我认识的深入,大学生对自己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和期望,渴望更多地了解自己,也即是说他对自我有了更多的期望。惟其如此,才能用“人〞的方式去理解人、对待人、关心人,特别是关心人的精神生活、精神生命的开展。德育应以此为契机,将大学生对自我的认识予以扩充引伸,让他们对于作为社会群体的“人〞产生进一步的思考,即由个体小我的体认过渡到对人类大我的关注。在这一阶段德育应引导大学生们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即使其认识到我与他人的同质性:自我与他人虽然存在诸多的不同,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属于同一个人类共同体,相互之间是紧密相连、休戚与共的共存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对自我的认识就是对人的认识,与己相处就是与人相处,牵一发而动全身,小我大我实为一体。到达这样的人我认识是一切德育更是大学德育的根底,也是大学德育成功的必备条件。惟其如此,大学生才能认识到人我的统一,形成对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这正是道德感产生的源泉和实现的保证。 2.人我协和 人我认识的更进一步就是人我协和。任何人都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即人我关系之中的,存在于人我交往互动之中。纯粹意义上的单独个人是不存在的,人总是生活于人群之中,并受其共同规那么的约束。所谓道德,其实就是人的自我立法,以此使人我关系获得一种文化上的诠释与规约,进而由此实现人我之间的和谐共存。所以道德本身是具有群体性的,而道德教育的一个关键局部就是群育,即人我协和之教育。 大学生涯对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化阶段。大学生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学会人我关系的处理,而这尤其是大学群育所应着力之处。所谓群育,即是孔子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利人达人的教育,换言之,群育强调人己相关,利己达人,求得人我的协和。如前文所述,大学生所形成的正确人我认识,即意识到人我一体,彼此之间的休戚与共乃是群育之根底。基于此认识,大学群育首先要做的就是协助大学生确立对人的信念。这种信念形成于对人我关系的理性思考之上,来源于每个大学生的思考和情感经验,使大学生由对自己的信念延伸为他对人类的信念。对于自己的信念即相信自身存在的潜能,相信自己能不断进步和臻于完善。道德不仅是生存法那么,更是人性超越的指南。道德本身就蕴含着对人性完善、升华的肯定,为人类不断超越自身,直至至善提供不竭之动力。所以大学生们的独善其身不是目的,而应由此产生对他人、人类的信念,相信他人的潜能和完善努力,相信人类的不断进步和更美好的未来。这样由个人小德到群体大德就有了坚实的理智和情感根底,道德由“我〞至“群〞实现了过渡和统一。 另外,群育的实质是人我关系的处理,其根本形式就是利己达人,这与道德的层次是相符合的。道德首先是为己的,是有利于个体生存的,完全否认个体利益的道德是不切实际甚至是虚伪的。但道德的本质是利他的,是维持和促进群体共存的。所以大学群育应将个体的完善与群体的进步相联系,不能一味地以群体压个体,而应由此循序渐进,使大学生的认识从人我一致到人我有别,即小我应该服从和效劳大我,只有造福人类才能真正有利自我。在此根底上,利己达人的群育培养才能到达“达人利己〞的群育目标,使利己和达人形成真正的沟通和互动,真正实现人己两利。 3.物我平衡 人类之生存开展不仅取决于彼此间的协调互助,更是须臾不可离开这个万象变迁的物质世界。人类历史实际上就是一个人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人类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是以对物的更新利用为根底的。因此人物关系同人我关系一样,历来都是道德广泛涉足的领域。在某种程度上,人我关系实际上是人物关系的延伸和开展,对物的占有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我关系的状况,而如何实现物我问的平衡和协调有相当局部是由道德来表达和承担的,所以道德中必定含有物的成分。 中国古代先哲们很早就意识到人物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并提出人应效法天地之并育万物而不相害,强调顺应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道德修养。但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技术上的不断突破使人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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