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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委食品添加剂整治方案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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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农委 食品添加剂 整治 方案
农委食品添加剂整治方案2篇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食品平安工作会议精神,有序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严打行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平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结合县农委工作实际,制定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平安法、食品平安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产区、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严厉打击违法制售、添加违禁成份和违禁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全面整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通过严打整治,有效遏制和着力解决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根据我县蔬菜产业分布特点,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监管,把好农药使用平安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及时通报各地整改。逐步完善蔬菜质量标准体系,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农民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切实标准生产过程。 责任单位:菜办,责任人: (二)农药质量平安专项治理。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缺乏、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和标签不标准等违法行为,强化限用农药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责任人: (三)“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催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催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进行质量平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和查处。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责任人: (四)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我县是奶牛养殖县,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纳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生鲜乳质量平安监管抽查,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以及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查处收购站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促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人: (五)兽药质量平安专项治理。对2023年以来农业部列入全国兽药质量抽检通报的标称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发现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的依法进行查处,对非法产品责令限期召回,并监督销毁。对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制假售假线索,催促辖区管理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应当移送的立即移送同级公安机关查处。对各地违法案件查处结合监督抽检开展全省兽药企业检查,尤其gmp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有过不良记录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宣贯兽药法律法规,签订兽药企业质量责任承诺书。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责任人: (六)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专项治理。以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龙头企业,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等为重点,围绕鳜鱼、河蟹、黄鳝、鲫鱼等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加大水产品养殖用药、专用饲料等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标准水产苗种管理。 责任单位:渔业科 (七)农资市场专项治理。结合农资打假风暴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和农药监管年活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假劣种子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假劣兽药和禁用药物查处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大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效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委属单位监管责任 为确保严打行动有序开展,县农委成立严打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县农委主要负责人为严打行动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蔬菜农残超标、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假劣农资等7个专项整治组(同2023年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置),承担各专项严打行动,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各专项严打行动责任人。 委属各单位、机构在县农委的统一领导下,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对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的人员进行确认,机构、职能、人员有变化的抓紧做出调整,高度重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治。要在稳固前两年整治成果的根底上,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催促检查,强化整治工作措施 按照严打行动的要求,立即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根本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实行责任包保,消除监管死角。要及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要催促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标准、来源不明的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严打执法力度 县农委把农产品质量平安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平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按照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23)14号)要求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平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违禁物质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在县农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标准种植养殖行为 各单位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催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鼓励采用良好农业标准(gap)等先进管理制度,标准种养殖行为,积极开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各单位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让群众了解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每周要情报送制度和专项整治月报制度。 1、每周要情报送。从5月份开始,请各单位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农产品质量平安每周要情报送县委质监科,遇公休日可顺延。报送内容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情况。 2、专项整治月报。从6月份开始,请各单位每月1日报送上月整治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汇总表,上报渠道与周报相同。每月总结材料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要有监测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表达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 为标准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确定专人收集并报送信息。县农委由监管科统一编汇上报。突发事件要随时报送。 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XX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 会议精神,确保我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市农委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农委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农委主任吕森任组长,市农委副主任尹其岗副组长、委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整治目标及职责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罚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开展。 市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水产养殖业产品农药和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1、主要任务。 (1)催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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