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动,农村投入机制在调整中转型、在重组中进展。但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很多地区和部门更多地选取自然条件较好、建设起点较高、进展空间较大的村镇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先行试点,进而不遗余力地给资金、上项目,重点倾斜、集中投入。我国农村普遍落后,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正是那些经济条件较差、根底设施薄弱、社会事业滞后的面上村镇。这种只重“锦上添花〞、无视“雪中送炭〞的倾向所造成的要素投放悬殊,将人为加大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形成农村整体进展中新的二元结构,带来“穷者恒穷、富者恒富〞的“马太效应〞。有专家称这种现象已成为一些地方新时期的“造点运动〞、“官赏工程〞。它与全面、协调的科学进展观相背离,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全都。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途径就是必需重构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体制和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并合理配置各种要素投入是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素主要是资金、科技、人力三大方面,投入主体涉及中心政府、地方政府和民间力量等多个层次,投入原那么是必需具有广泛的普惠性,泽被全体农村人口。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是要结合“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趋向,努力克服各种不能与时俱进的行政惯性和思维定势,着力厘清职责重点和工作重心,在政府内部层级之间、在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之间构建职责清楚方向明确、成效显著的“三农〞投入新格局。1.加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强化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中心和省级政府要担当主要任务,自上而下从线上整合资金、集成政策。这是由县域经济的羸弱性、农村经济的弱质性、根底设施的公益性、社会事业的普惠性确定的,中心和省政府财政实力较强、管理幅度较广、盘旋余地较大,要切实担负起自身的职责,切实保障公共财政的雨露更多地润泽农村,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惠及农夫。从财政格局看,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分税制〞改革之后的国家财政收入支配比例中,中心占50%,省市占30%,县乡只有20%。中心和省级政府渐渐将财权上收、事权下放,财政实力逐步增加,初步具备了在更大的范围上统筹城乡进展、加大“三农〞投入的资金积累和财政实力。从城乡差距看,我国城乡差距的源头是政府投入的悬殊。有关资料显示,1978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全国总财政支出的13.4%,进入上世纪90年月后,由于国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民收入支配向城市、向国有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