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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育
惠民
工作计划
教育惠民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位供应。继续推进自治区73周年大庆献礼工程,完成5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按照规划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2023所中小学建设任务。启动市三中新校区建设,力争年底投入使用。
二、推进城乡教育根本公共效劳一体化。围绕实现城乡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惠民政策,努力实现根本公共效劳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标准。着力保障入园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那么,接纳进城居民子女就学,确保新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享受本地居民子女的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学位供应率到达20230%;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平安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切实落实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积极协调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程。深入实施鄂尔多斯市乡村教师支持方案(2023—2023年),落实乡村教育荣誉制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养,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2023年规划投资2417万元、建设251套教师周转房。鼓励和引导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与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关系,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大力开展效劳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职业教育。组织高校与乡镇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资源,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四、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XX省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实施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段,进一步完善就近划片招生入学和“阳光分班〞政策,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效劳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 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普通高中教育段,各学校根据“两依据一参考〞考试制度,积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综合素质评价等前期规划工作。学前教育段,实行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方法。职业教育争取更多的对口升学本科以及“3+2〞或“2+3〞对口升学高职招生方案,在机电一体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效劳与管理等专业开展中高职一体化招生。逐步缩小普职招生比例。
五、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惠水平。做好增量规划,各旗区结合社会经济开展现状、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特征,科学制定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方案。加强存量治理,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幼儿园精细化管理和类级评定工作,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推进早教试点工作,在全市35个试点幼儿园的根底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落实鄂尔多斯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方法(试行),加强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与认定,着力扩大民办幼儿园普惠资源供应量。各有关旗区对未到达认定条件的注册民办幼儿园催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向普惠性开展,对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切实落实有关保障政策,2023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到达民办幼儿园总数的20%以上。
六、把加快开展民族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讲话精神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始终优先重点开展民族教育。全面加强“双语〞教学学校建设,大力支持校本教材研发、翻译或编写教辅资料。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进一步稳固、促进我市与内地和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教育交流合作。
七、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在实施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提升方案(2023—2023)的根底上,制定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方案,推进普教与特教相融合,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推进特殊教育向高等教育延伸,积极畅通聋生高考渠道,加强与7所开办聋生高等教育本科院校的进一步对接,及时了解聋生高考相关资讯,进一步加强与绥化学院的联系,争取聋生升入本科院校实现新突破。
八、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段经费保障和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及时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免补资金、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在园幼儿资助资金等各类教育免补资助资金。
第二篇: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0%的比例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每年202300元的保教费,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
申办程序。幼儿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议→学校公示受助对象名单→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三免一补〞和营养改善方案政策:“三免一补〞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2023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寄宿优先享受)。“营养改善方案〞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申办程序。学生在校填写申请表,由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交班级初评→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拟助名单→学校将拟助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集中发放生活补助。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国家对连片特困地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实施资助,其资助生活费标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为每生每年2022元。2023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
一、二年级学生再给予每生每年202300元生活补助,对连片特困地区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202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一、
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22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学生在学校申请备案→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中职免学费申办程序。学生在校申请备案→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到校。
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对普通高中教育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
一、
二、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照每生每年2022元的标准资助,资助比例36%。按在校生30%的比例和当地当年学费标准据实免除符合条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据实免除学费。
普高国家助学金申办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初评→学校进行评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普高免学费申办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初评→学校进行评定、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打卡发放。
5、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资助中西部地区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及短期生活费,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202300元。
申办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复审、公示→打卡发放。
6、大学新生学费生活费资助政策:
从2023年秋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费资助2022元、生活补助2022元)连续资助至学业结束。
申请办理。学生在线申请→高校审核→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7、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借款人在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22元。
申请办理。学生在线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核→资金拨付高校。
8、高校毕业生到艰苦遥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在艰苦遥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效劳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奖补,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申请办理。高校毕业生在线申请→县级资助中心初审→市级资助中心复审→高校复审→省资助中心终审→打卡发放。
第三篇:教育惠民宣传册XX县区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册
一、“两免一补〞政策
(一)“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免除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学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我省从2023年春季起,对88个县(市、区、特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免除杂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分两年到位。
(二)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重要意义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黔战略的重要举措,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家村义
1务教育的高义重视和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心。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稳固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可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对象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两免一补〞资助;
1、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农村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学生。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学生。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学生。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和农村因灾返贫家庭学生。
6、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学生。
(四)不能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对象
1、财政供养人员子女。
2、城镇居民的子女。
3、农村较为富裕农民的子女。
(五)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程序
1、提出申请。由符合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就讯的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
2、审核。由学校领导、村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并根据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资助人数,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对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分别在学校、学生家庭所在村范围内和乡(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拟定名单。学校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取消不符合条件学生受助资格,
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学生有关信息报乡(镇)教育辅导站,乡(镇)教育辅导站将本辖区内拟资助的学生名单信息汇总后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5、确定资助对象。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拟定名单核实无误后确定资助对象,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校长对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杂费的免除、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进行签字确认。
(六)“两免一补〞资助的标准
1、免费教科书金额核定标准。目前我省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35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0元,特教中小学生每人每学期均为35元。
2、免除杂费标准:小学:每人每学期25元,初中:每人每学期30元。
3、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