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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整治
盗采钨矿
方案
整治盗采钨矿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矿业管理,维护我县正常的矿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我县矿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和保护资源的根本国策,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滥采乱挖、擅自开采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建立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那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矿业平安管理责任,切实改善矿业生产平安环境,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确保不发生因盗采盗挖而引发的重大平安责任事故。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全县各矿山的生产情况,严肃查处越界开采和非法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在已停产、关闭、废弃XX县区的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雇请矿工进入XX县区盗采盗挖的违法行为;
5、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钨矿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安XX县区政府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回XX县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地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水保局等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李回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设立24小时举报 :12023。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整顿和标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28号)等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盗采钨矿的有关情况。
2、第二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整合力量,集中整治。在县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县公安局、地矿局、安监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人员进行集中整治,从重打击盗采钨矿的违法行为。
3、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检查验收,稳固成果。对本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稳固整治成果。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集中整治和打击盗采钨矿活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当作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公安机关是这次集中整治的主力军,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要结合这次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切实加大对矿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对盗采盗挖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早打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盗采盗挖活动,不仅要依法从严处分,决不姑息,而且要从严倒查责任,从严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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