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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改进
政府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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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改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展,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等方面职能作用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我国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市场监管方面也在逐步加强。同时,应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开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和理论界共同的热门话题,这两个概念的讨论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和过程。所谓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标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公共效劳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开展社会事业,实施公共政策,扩大就业,提供社会保障,建设根底设施等方面。社会管理职能主要是以行政强制为根底,以法律为保障,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约束,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公共效劳职能那么以合作为根底,强调政府的效劳性,强调公民的权利,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福利、救济等事项实现。
面对当前新形势,政府自身如何转变工作模式和重心,适应和满足多种变化和需求,成为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效劳
1型政府〞,同时把“健全政府职责体系〞作为建设效劳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和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阔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根本公共效劳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与方案经济体制相适应,传统的政府管理是以权力为中心的“管理行政〞,政府是社会和经济生活的主体,公民和社会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客体地位。随着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公共权力随着公共管理的社会化而社会化,社会的管理和公共效劳由国家包办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分担。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并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相结合的方向开展,政府的角色也要相应地从方案经济时期的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下的“有限政府〞转变。从总体上看,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表现还比拟薄弱,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社会管理体制,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开展能力,最终影响到社会的协调、快速、健康开展。
一、构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新理念。
在方案经济条件下,政府只有管理职能而没有效劳职能,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府权力结构,通过政府部门对权力的分割而支配、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建立的政府机构是“万能政府〞,“无
2限政府〞,是重管理、轻效劳的控制型行政。效劳职能的缺失,是目前中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政府必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事务,尤其是管理方式必须从“管〞字当头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向立足于效劳和监督的效劳型管理方式转变。政府是因社会需要而存在的,是为社会利益而存在的,为国家效劳、为公民效劳、为社会效劳是政府存在的价值根底。改革的实践证明,政府有效的管理是融合在良好的效劳之中。由“管理〞而“效劳〞,是一种换位,更是一种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官僚机构,而是以公众效劳为导向、积极回应公众需求的开放式、互动式的政府。要推进公共效劳观念的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确立以“效劳〞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理念,强化公众效劳导向,实现由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树立公共效劳的本钱意识、效率观念、公平意识和多样化观念,切实把公共效劳作为政府的一项根本职责,努力建设好公共效劳型政府。
二、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方案经济体制,政府扮演着“生产者、控制者、监督者〞的角色,政府部门习惯用行政命令和指令的形式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突
3出。一是政府职能的“越位〞,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主要表现在政府对企业、协会、社团等活动的干预上。二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应该负有责任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方面未能负起或未能很好地负起应有的职责。三是政府职能的“错位〞,本来属于某一政府机关管理的事情却被另一政府机关所管理,以至造成事权不清、相互扯皮以及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等问题。与此同时,政府偏重gdp的增长,而无视了社会开展问题,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盲目上工程、办企业、引投资,大肆圈地卖地,以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强,而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弱。
政府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的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开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一些深层次、根本性的问题和矛盾依然没有解决。政府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转型,建设公共效劳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成为为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效劳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效劳机构,成为能反映和代表广阔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效劳型政府。效劳型政府应坚持以社会为本位,建立“小政府〞的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和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培育社会自主运行的健全机制,扩大社会自治的范围,即使存在对社会的控制和干预也是附属于效劳的目的。
我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化,要求尽快改变以政府为唯一中心的“单中心〞治理结构,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建立政府与其他公共管理主体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多中
4心〞治理结构,逐步使社会管理与公共效劳多元化,由政府单独直接管理和提供变为由政府和社会中间组织、各种社团及市场共同参与管理和提供,更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实现公共效劳的市场化、社会化和社区化,推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健康开展,政府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发动〞的混合身份改为真正的“裁判员〞。推动“多中心主体〞社会治理,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效劳能力己成为当代社会管理开展变化的一个根本趋势。为此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治理格局,大力培育和开展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拓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推进社区建设。
三、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效劳质量和效率
当前我国效劳型政府建设的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建立全方位的政府管理方式,加大政府标准和监督市场的力度,建立和完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与公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
效劳型政府要求政府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公民的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化,是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根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公共政策、法规和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公众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依法利用公共部门掌握和控制的信息,依法对公共部门权力运作进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5对于我国地方政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强化色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公共行政效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目前,要抓紧建立政府决策工程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根底上的政策听证制度。适应开放性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
效劳型政府的建设不仅要靠执政理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创新,还要靠改革方式的转变和手段的创新。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建设,为效劳型政府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改良社会管理与公共效劳的手段和途径,拓展了现代公共效劳型政府的开展空间,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政府公共效劳的有效途径。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深入推动效劳型政府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简化政府运作的环节和程序,降低行政效劳的本钱,提高公共效劳的效率。
四、更新观念提高公务员效劳能力素质
效劳型政府对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不但要做好本职工作,更要有公共效劳意识,并对政府的公共效劳职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目前我国政府的公务员普遍存在比拟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一些公职人员没有在自己的意识里树立起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思想,工作中采取行政管制方式的比拟多,习惯于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干预、控制,不习惯也不允许公民运用自己的权利自下而上地与政府互动,没有真正倾听和体会基层的需求,效劳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共效劳职能的履行。
6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提高公务员的公共效劳意识和能力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加大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共效劳意识的培训力度,才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的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使政府职能重心顺利的向公共效劳转变。一是要树立“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改变方案经济体制下政府主导一切,独断专行的家长式作风,按照效劳型社会的要求,建设“以人为本〞、处处为公众需求着想的政府,从满足顾客需要出发,将公民置于政府治理的中心位置。二是要加强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建设。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同时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与奉献相适应的鼓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要创新廉政保障机制。强化依法管理,扩大公务员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对公务员的“阳光监督〞,实现从体制上实行垂直管理,提高监督效益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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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思考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坚决不移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任务时,提出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表达了党对各人民团体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那么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的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效劳中如何发挥作用,对这一课题,我们必须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完整的理解,力求抓住实质、明晰关系、找准位置,全面加以落实。
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必然性
首先,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随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逐步建立及"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政府的局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将逐步转移出来,交还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承当,那么作为社会利益"调节器"、社会稳定"变压器"、社会群众"效劳器"的妇联组织,必须在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效劳中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
其次,妇联自身的职能要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效劳,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群团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开展趋势。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虽不能直接出台政策、也不能直接行政,但应该充分发挥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主动承接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要多途径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诉求,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党委、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女性的权益,使政策在资源调整、利益分配上向女性倾斜。
第三,妇女群众的需求呼唤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效劳。当前,虽然男女平等的根本国策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地位不断得到提高,但妇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仍处于劣势,在权益维护方面仍存在盲点和难点,突出表现为社会上对男女平等、两性和谐重要性认识仍然缺乏,妇女整体素质不高、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