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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
辅助
新农村
建设
意见
司法辅助新农村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假设干规定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效劳试点活动,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目标〞要求,结合法律效劳“四进〞、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和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全区16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试点,积极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资源,认真开展法律效劳,法制宣传进村活动,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依法治村、法律效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方面进行试验,大胆探索,努力把16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成标准化的“民主法治村〞,不断提高效劳水平,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效劳新农村建设工作进程,为推动港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奉献。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依法治村进程。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协助上级将试点村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公开、四民主〞等标准化建设。针对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提供法律效劳。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业务,优惠收取公证法律效劳费(每项收费按50%)。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法律帮助,实现法律效劳与农民群众的零距离接触。
(三)举方法制培训。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制定适合农村基层干部特点的法律学习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开展法律咨询和送法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农村常见法律案例等学法资料以及农业法、水法、土地承包法、刑法、治安管理处分法、信访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农户家。
(五)建立法制宣传栏。帮助试点村建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稿件。
(六)指导调解工作。帮助调委会加强自身建设,使试点村调委会建设跨入全区先进行列;全面了解、掌握试点村矛盾纠纷情况,指导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力争实现试点村“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七)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试点村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工作、家庭等情况,协助村干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活动。
四、组织形式
局机关科室与法律效劳机构组织5个挂钩小组,分别挂钩5个试点村;局机关与法律效劳机构挂钩1-3个试点村;每个司法所挂钩1个试点村,其他的试点村由司法局安排确定人员较多、实力较强的镇(街)司法所、法律效劳所进行组合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效劳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大局之中。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效劳的组织领导,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效劳组织协调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组织协调小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联系镇(街)司法所,加强对效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镇(街)司法所要自觉地把工作融入试点村建设工作之中,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与所在镇(街)和试点村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主动与他们沟通情况;要加强与挂钩试点村的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使司法行政效劳新农村建设活动顺利推进。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到挂钩的试点村,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开展法律效劳、人民调解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注重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效劳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典型,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司法行政效劳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影响力。
(四)要加强检查催促。局把效劳试点村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局机关科室绩效考评内容。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考评办、效能办要加强协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效劳试点村工作进行督查。镇(街)司法所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局办公室书面报告效劳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并表报法律效劳工作的具体数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效劳过程中,大有可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探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效劳的新路子、新方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亮点〞,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海西〞经济建设和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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