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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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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假 伪劣 食品 专项 整治 行动 实施方案 范文
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标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催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发〔2023〕279号〕、?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市监发〔2023〕3号〕要求,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标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标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执法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农村庙会、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食品摊贩。 〔二〕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 〔三〕重点品类。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节假日及季节性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猪肉及肉制产品、调味品、奶制品、水产品、酱卤肉制品、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 〔四〕重点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来源渠道不明,实物与标签不符,质量安全不保;生产销售食品以次充好、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流通股,负责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信息的汇总、负责流通经营检查信息汇总。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2日-4月底〕。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便下一步清理整顿。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1日-7月底〕。根据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区别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催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质量;对不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整改,直至撤消许可;对非成心出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责令其即期补办许可手续,拒不补办的,予以取缔;对蓄意从事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标准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底〕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深入乡村、街道、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加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尚未登记的食品小作坊责令限期登记,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小作坊加工条件或逾期不登记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含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标准开展。确保生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监管和标准提升,积极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2.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鼓励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商精准对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要求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对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二是集中排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店等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情况和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加大对日常消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的检查力度和产品质量抽检,指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保持干净卫生的经营环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配备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坚决杜绝出售侵权仿冒、来源不明、“三无〞和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的抽检;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 3.餐饮效劳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催促其不断改善卫生状况,保证食品原料合格,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标准使用添加剂,进一步提升农村现场制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不断探索村民自办宴席监管新举措,落实农村红白喜事监管的备案和登记工作、现场卫生、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厨师健康证明等各环节的监管,严防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催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4.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鼓励供销、邮政和商贸连锁企业加快在农村布局。加强农商互联,开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衔接新模式新业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要素双向互通的格局。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效劳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开展模式。 5.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阔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守信鼓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建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做到群防群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市的,应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专项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将不定期开展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宣传视频等,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强化社会共治。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进行排查整治,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开展专项行开工作小结,并于2023年11月5日前上报整顿工作总结〔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局餐饮流通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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