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023
安全管理
应急
预案
建筑工程
生产
安全事故
救援
制度
建筑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工程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部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平安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平安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工程部的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工程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平安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