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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参加
社会保险
申请书
新编
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申报
一、办理事项人员增减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申请条件
已办理登记的参保单位,需为新增加的职工办理社保增员的,或需为离职的职工办理社保停保的。单位新录用新参保职工,男不能超60周岁,女不能超55周岁。(有人员变动的参保单位)
四、办理材料
增员提供增员变动表(附表1-1)2份,减员提供人员减员表(附表1-2)2份,按表格工程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及用u盘拷贝电子版格式提交。
1、新增参保职工附身份证复印件、用工材料1份,用工材料可以为劳动合同书、调令、录用通知书、劳动用工备案回执单及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的复印件或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
2、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人员附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工资审核表复印件1份、调令或录用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取得工资审核表的人员亦可先办理参保)。
3、职工离开单位停止缴费需附单位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如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的证明、调令等)。单位负责办理职工的相关后续业务。
4、职工去世,终止缴费需附死亡证明复印件、火化证明复印件等证明职工去世的材料1份。
五、办理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部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窗口
八、办结时限2023个工作日
九、咨询 (区号202375):
市本级:2672789(机关事业)、2686120(企业)XX县区:220238286
XX县区:6351806(企业)、6351815\6237573(机关事业)XX县区:5137812(企业)、5137815(机关事业)XX县区:7219372XX县区:832292023
XX县区:391120235(企业)、3777883\3764642(机关事业)、福绵区:2212722
十、温馨提示:
1、每月1日—2023日,为社保局处理业务办理上月社保费托收时间,每月1日—25日,为单位申报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的时间。
2、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填写。
3、表格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字体端正、清晰。
4、表格中的相关工程必须填写齐全。
5、为防止以后发生纠纷,随意涂改的表格不予受理。
6、申报的表格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申报所附的档案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报告,须按照a4纸大小规格。附件:增员变动表、人员减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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