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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州扶贫生态移民会议讲话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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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州 扶贫 生态 移民 会议 讲话 材料
篇一:全州扶贫生态移民会议发言材料 xxx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xxx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推进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x扶贫生态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程实施。组建正科级的常设机构---生态移民办公室,落实编制2023人,并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目前人员已到位并开展工作。 (二)方案下达情况。我县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经省发改审查,确定搬迁规模为五个点350户172023人,方案总投资2048.4万元(财政扶贫开展资金1194.9万元,地方配套853.5万元)。其中:xx点150户747人,投资896.4万元;xx点90户453人,投资543.6万元;xx点40户185人,投资222万元;xx点40户184人,投资220.8万元;xx点30户138人投资165.6万元。 (三)资金到位情况。截止目前,累计到位资金1294.9万元(财政扶贫开展资金1194.9万元,地方配套2023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开展资金到位20230%,地方配套资金按工程实际进度进行配套。 (四)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目前,各安置点已完成了方案的编制、安置点的规划、地基平整、建房备料等工作。xx 安置点还完成了防洪堤配套建设设施240米、xx安置点正在进行道路(街道)硬化工程、xx安置点开始打造房架。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280万元。其中:xx完成50万元,xx完成90万元,xx完成37万元,xx完成82万元,xx完成21万元。提前实施xx生态移民安置600户2760人,目前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和场地平整工作,正在进行根底开挖。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多方统筹,整合人财物。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那么,进一步整合交通、住建、水利、文化教育、卫生、林业、农业产业、创业就业、电力通讯等工程资金,集中投入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安置点安置房建设以政府主导为主,安置点群众自建的方式全面推进。 (二)切实落实好补助资金,确保搬得出,住得下。在切实整合各类工程资金,完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点根底设施建设的前提下,采取老百姓自筹1/3、协调贷款1/3、国家补助建房1/3的方式,确保农户搬得出,住得下。 (三)以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为契机,加快城镇化建设。全力加快搬迁点的各项根底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通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向园区有序转移,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 (四)搞好产业效劳,确保稳得住能就业。把开展产业,增强迁入群众创业就业技能作为生态移民工作的重点。一是大力推进xx经济开发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多企业落户开发区,为搬迁群众提供富足的就业岗位。结合园区实际和用工需求,进一步加大相关技能培训,为他们进厂就业创造条件,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工资性收入。二是在每 个移民点均建门面房,通过第三产业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三是鼓励和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安置点配套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以xx为代表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推进农业现代化,使搬迁群众通过农畜种养解决就业。 (五)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搬迁农户后续有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移民子女初中毕业生,可在县职校免费享受两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扶贫生态移民自主创业,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自主创办以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运输等二、三产业的搬迁户,三年内给予相关税费减免。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六)加强对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的催促检查,做好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和制度,成立工程建设督查工作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定期(周)和不定期对扶贫生态移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们相信,有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阔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任务。 篇二:XX省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XX省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有效改善我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开展环境,建立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人口战略转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要切实做到“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即:总的原那么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搬迁对象以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特别是石漠化严重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农户为主;安置地以小城镇、产业园区为主;实施方式以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和矿山企业积极性、农民自力更生为主。工程实施要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开展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相结合,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根底设施向县及县以下延伸相结合。通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目标任务2023.13万人,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具体任务见附表。其中,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63万人(武陵山区3万人、乌蒙山区1.4万人、滇桂黔石漠化区4.23万人),占85.2%;其他地区1.5万人,占14.8%。 三、移民对象和安置方式 根据具备扶贫生态移民条件、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当地党委政府有积极性的原那么,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对象由各地组织进村入户调查上报确定。根据迁出地自然村寨分布情况,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聚居区(村、村民组、自然村寨)为单元逐年整体迁出。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由相关企业和工程业主负责,不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对象。需要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条件集中安置,安置点共180个,其中进入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的集中安置点159个,安置2120232户、9420231人;150户/700人以上较大规模安置点82个,安置15314户、68659人。 四、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扶贫生态移民住房2.27万套、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645公里,修建水池57口、8241立方米,架设供电线路381公里、安装变压器12023台及入户电线电表,新建道路44公里,道路硬化12023万平方米,150户/7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82个集贸市场和绿化亮化、排污等相关设施。 五、投资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202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投资18.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4亿元,整合部门资金2.95亿元,其余缺乏局部由市(州)、县(市、区、特区)筹措,市(州)、县(市、区、特区)配套比例由省财政厅研究确定。 (一)住房。投资12.16亿元,按人均1.2万元、户均3万元左右进行补助。中央和省按人均0.7万元补助,其余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补助。 (二)根底设施。投资4.95亿元,按人均4900元进行补助,省财政补助2022元,其余2900元通过整合资金解决。 (三)征地及前期工作。投资1亿元,今年暂按人均202300元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补助。 六、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执行人均15-20平方米、户均80-120平方米标准,房屋设计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表达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进入城镇安置的,为每户移民配套建设一个门面或摊位。移民住房个人2023年内不得转让,但可以抵押,2023年后产权归农户所有。移民搬迁后原有住房予以撤除,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或进行生态建设。积极探索移民购置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土地政策。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筹解决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用地,用地指标单列管理,工程县(市、区、特区)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实行先用后报。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对原有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置换移民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安置地政府统筹使用。减免办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涉及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由工程县(市、区、特区)政府解决。建立健全扶贫生态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收益归原农户所有;以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户参与收益分配。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 (三)就业政策。拓展扶贫生态移民就业途径,促进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对扶贫生态移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当地职业院校免费享受两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建设工程和园区、企业用工优先聘用扶贫生态移民。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局部予以适当减免。鼓励和支持扶贫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自主创办以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以及对“4050〞人员通过政府购置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等途径,促进移民稳定就业。 (四)产业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依托城镇、工业园区,引导和扶持扶贫生态移民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运输等二、三产业。省人民政府设立扶贫生态移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大对扶贫生态移民从事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产业化工程,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工程,省财政在旅游开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五)社会保障政策。扶贫生态移民必须是农村户籍人口,搬迁户数统计以2023年12月31日户口簿为准。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低保。搬迁后仍保存农村户籍的,扶贫生态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迁入地县级政府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扶贫生态移民后顾之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开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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