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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常州
联通
特殊
通信
安全管理
办法
新编
常州联通特殊通信平安管理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常州联通所有部门及人员,包含但不局限于财务部票据合同材料;人事部人力合同信息材料;公客、集客、校客部政策方针材料;业务能力部系统管理、用户信息材料;网络公司工程建设方案合同材料;各营销中心活动方案材料等等,内容涉及操作平安、文件存储、查询平安、保密管理和罚那么。此方法为总那么,各部门需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特殊通信平安管理细那么。
第一章操作平安管理
第一条加强对涉密软、硬件设备(包括应用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其它网络设备等)的帐号、密码、操作权限的管理。
第二条各涉密软、硬件设备使用单位应实行帐号的分权、分域管理,并遵循最小授权和权限分割原那么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
第三条禁止转让、共享各类帐号的行为,必须按规定定期更改帐户密码,由于密码保管不擅被盗用产生的后果由帐户所有人承担。
第四条涉密软、硬件设备的帐号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至少分为系统管理员、操作管理员、一般用户三级。
第五条帐号、权限的申请与变更,必须通过公司指定流程,由需求人或部门发起,经过相关领导审批,最后由系统管理员操作处理。所有申请流程需归档备案。
第二章文件存储管理
第六条涉密数据、文件必须存储在独立的存储介质中。数字版文件存储在光盘、磁带、硬盘或独立效劳器等介质中;实物版文件存储在保险柜等介质中。
第七条各存储介质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八条各涉密数据、文件必须采取备份措施。包含但不局限于设立独立的备份效劳器、保险柜或采取数字、实物版互为备份等方式。且备份期不小于三个月。
第九条各涉密数据、文件的存储、备份,必须建立相应的日志、台帐,详细记录操作人、帐号、时间及操作命令等,该日志也应进行平安存储。
第十条加强对数据、文件有效性的检查,对过期、失效数据、文件,进行及时销毁处理。
第三章查询平安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增设专职(兼职)信息平安员岗位(简称信息平安员),负责本部门查询平安管理的审批、监管和稽核。
第十二条凡外部人员及公司内部非相关人员需查询涉密数据、文件,必须持有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流程、证明。
第十三条外部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查询本部门涉密数据、文
件时,统一由本部门信息平安员归口处理,负责相关资料的调取及查询后的收归工作。
第十四条本部门人员查询其他部门涉密数据、文件时,统一由本部门信息平安员走相关流程申请,并将相关流程、批文备份后转交需求人办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信息平安员必须建立本部门涉密数据、文件查询日志、台帐,详细记录查询人、时间及查询内容等,并将相关流程、批文对应保存,该日志也应进行平安存储,并定期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级人员不得将涉密数据、文件等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或与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关键岗位的员工要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未与我公司签订平安保密协议的,不得向外部人员、合作单位提供任何帐号权限。
第十八条对岗位工作过程中查看的涉密数据、文件信息,严禁拷贝、外传。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通信纪律,保守通信秘密,严禁将涉密数据、文件任意抄录、复制和擅自带出公司,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机密。
第二十条所有部门信息平安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平安保密规定,加强部门内部平安保密教育,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五章罚那么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擅自查询涉密资料的行为,一旦发现,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由公司纪检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规定,由公司纪检部门将涉案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常州联通业务能力管理部
二0一五年一月
第二篇:中国联通XX省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方法中国联通XX省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
平安管理方法(暂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保障人身、通信设备和网络平安,维护通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平安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本企业通信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企业均应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通信建设工程,是指各类网络通信设备、通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更新和与其配套的设备、线路、管道和杆路的安装活动。
第四条
从事相关通信建筑安装工程除执行本方法特殊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各级政府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通信工程涉及的交通活动,包括器材、设备、仪器仪表等物资的交通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切实保障人身平安,同时还必须按照器材、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输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震、防潮、防挤压、防摩擦、防静电措施,确保运输平安。
第六条通信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通信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向省分分公司网络建设部进行检举、投诉。
第八条省分公司网络建设部及各市州分公司网络建设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所辖范围通信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的管理工作;通信工程涉及通信建筑活动除遵守本方法外,应依法接受政府平安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通信施工平安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施工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建设单位负有对通信工程全过程平安生产管理和控制的职责。
第十条各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选择时,必须严格审查其资质,将设计平安、施工平安、监理能力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严禁无资质、资质不够、或对不能满足通信工程中有平安特殊要求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揽工程。
第十一条各建设单位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工程或施工平安标准要求较高的工程,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交纳质量和平安责任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保函,保证金的金额最高为合同总额的20%。对能提供保证金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在入围推荐中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工程前期,各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勘察时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根底档案资料,当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对施工平安可能造成影响时,必须明确设计单位现场勘察的内容中对涉及网络平安的网络结构、连接方式、光缆路由、光纤资源占用情况、地下管线资料、电路资源、软件版本、电源功耗、使用者情况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
要对承担通信建筑的施工单位提供保障施工平安的水文、地质、进局电光缆路由、地下管线等资料和必要的平安防护条件。
第十四条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平安技术交底。第十五条
各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委托时应与其签订设计质量平安责任书,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关施工协议、合同时必须签
订中国联通网络公司XX省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责任书(见附件)并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
第十六条接到施工单位(包括有效劳合同的效劳方)的工程割接申请时,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割接方案的审查或办理报审手续。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通信、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建筑平安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改正的,可以勒令停工并向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
第三章设计单位工程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平安规程和技术标准编制设计方案,保证工程的平安性能,并协助通信施工企业制定施工平安技术措施或者方案。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在接到工程设计委托任务书时,应根据设计任务书有关电路的平安要求、工程性质,评估该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现有通信设备、网络平安造成的影响,据此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并组织调查、核实。在此根底上设计说明中提供施工平安本卷须知,涉及通信设备、网络平安时,应提供现有网络的割接、软件版本升级、电源改造等方案,无上述内容的设计不得通过审核出版。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在现场勘查时,确需要对现有通信网络结构、连接方式、光缆路由、光纤占有情况、地下管线资料、电路资源、软件版本、局数据、电源功耗、使用者情况进行核对、测试时,对有可能影响通信平安的操作,应征得所在相关部门的同意,并按维护规程和工程割接管理方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对在设计中提供的网络割接、软件版本升级、电源改造方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有完善、修订和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工程割接方案的职责,对设计错误导致的通信事故,根据合同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设计中应对平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按预算定额标准计取平安措施专项费用,并对该项费用的使用进行说明。
第四章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通信平安施工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做到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平安施工管理人员,应当首先接受平安施工知识教育,掌握平安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知识。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从事相关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做到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平安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并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的职工应当定期讨论平安生产工作,发挥职工对平安生产的监督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生命平安和人身健康。
第二十八条通信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施工现场平安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通信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通信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平安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平安技术措施。
第三十条为确保整个网络通信和设备平安,严禁不同施工单位或不同的工程工作组在施工现场对有电路连接的各网络设备进行无平安责任划分、无明确工序、无协调联系的扩容、调测、软件加载等作业;对同一网络在不同现场进行调测、抢修等作业时,如果该作业有可能危及远端设备平安时,应该按全责任划分、工序要求通知远端现场施工或配合人员采取必要措施,慎防危害事故发生。
第三十一条在机房进行装修作业时,一般不批准进行通信设备的安装工程。如果确需要进行通信设备的安装,应由省分公司网络建设部进行特批,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平安责任划分。装修作业方必须严格保管易燃、易爆材料,施工各方均应及时清理易燃施工垃圾、各类包装材料,严禁在油漆作业时,进行钻、焊、锯等产生火花、电弧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进行通信杆路或桅杆施工时,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栏。高层和临街的通信杆路或桅杆施工,应当在人行道设置警戒标志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通信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平安防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进行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时,现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