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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才
振兴
计划
渔业
乡村
技能
行动计划
工作规划
方案
xx市渔业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方案(2023-2023)(1)
为了切实做好渔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提高渔业生产力开展水平,促进现代渔业开展,为xx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3—2023年)部署,结合xx渔业实际,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根据经略海洋攻势、乡村振兴攻势部署,创新完善引才、育才、用才机制,鼓励社会各类渔业人才在渔业产业开展中施展才华,争取到2023年全市乡村各类渔业人才总量到达1万人左右。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渔博士〞乡村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方案
工作措施:1.加大基层渔业人才开掘培养力度,每年评选认定一批有影响力的“渔博士〞;2.定期举办“渔博士〞基层渔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培训班,全面提高乡村振兴效劳水平;3.按照xx市统一部署,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实施渔民职业教育和渔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4.探索建立乡土渔业人才技能等级评价机制,做好乡土渔业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海洋开展局,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二)实施渔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育方案
工作措施:1.举办“渔人杰—xx市渔业创新创业人才论坛〞,搭建渔业科研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涉渔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育平台;2.实施“渔技专家效劳基层专项行动〞和“送技下乡〞活动,多渠道为渔业创新创业开展提供智力支持;3.举办渔业科技成果推介会,组织渔业产业资源与人才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海洋开展局,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三)实施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方案
工作措施:落实国家及省、市财政、税收和土地等扶持政策,实施渔民专业合作社、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示范引领工程,培养10个市级带头人、100个区市带头人,培养一批现代青年涉渔企业家。(责任单位:市海洋开展局,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四)实施渔业效劳业人才培育方案
工作措施:鼓励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乡村效劳业延展;创立区(市)级乡村渔业效劳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五)实施渔业推广效劳领军人才培育方案
工作措施:1.认真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农技推广体系,充实基层力量;2.通过工程合作、部门协作、农企联作等方式,积极引导科研教育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学会、现代示范园区等多元主体的高水平技术人员开展推广公益效劳,加强技术推广效劳的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的遴选培养,壮大推广效劳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六)实施乡村渔业文化人才引育方案
工作措施:1.发挥渔业文化人才培育使用,办好传统渔业节庆活动,开展“渔业文化记忆系列展示活动〞;2.鼓励开掘整理提升优秀渔业文化,加强乡村记忆、红色记忆、传统文化振兴等工程建设,强化乡村渔业文化领军人才扶持,推进乡村文旅融合开展。(责任单位: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七)实施乡村渔业引才聚才平台建设方案
工作措施:发挥乡村引才聚才平台作用,加快建设涉渔智库平台,支持创立渔科驿站、星创天地、特色渔业创业小镇、渔业综合体、专家效劳基地和返乡创业园等乡村引才聚才平台。(责任单位:各区、市渔业主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渔业主管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渔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市场化、法治化思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管理效劳。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工商资本加大投入,带动人才回流渔区。鼓励渔业人才开展渔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展渔业生产。
(三)搞好典型宣传。要坚持典型引路稳阵地,注重培养宣传推介典型,引导人才向渔区聚集聚力。
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方案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x政发(2023)x号)和市委、市政府xx市工业升级版行动方案(2023—2023)(济发(2023)3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鲁西科学开展高地规划的通知(x政发(2023)x号),制定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高技能人才工程和工程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职业(技工)院校的根底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引进、岗位使用、评价鼓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打造鲁西科学开展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工业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和开展现代农业、现代效劳业的需求,实施高技能人才“3311〞振兴方案,即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大工程、完善一个体系、构建一个平台。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大幅增长,素质和能力明显提升,新增高技能人才4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到达16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达30%以上,根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开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三大工程建设
1.紧缺急需技师培训工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每年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一批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依托职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培养1000名以上紧缺急需技师。实施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培训成果购置政策,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那么,对培养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按照新培养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人数,分别给予每名1500元、20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骨干企业和特色行业,选拔在生产、效劳一线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用3年左右时间,扶持建立60个“xx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以师带徒等方式培养600名高技能人才,带动5000名技能人才提升素质,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开展,根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对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并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结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围绕工业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和开展现代农业、现代效劳业的需求,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创立1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新增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0个,根本形成覆盖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对新设立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经费资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实施三大工程
1.校企合作工程。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鼓励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订单、委培、冠名等多元合作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在企业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技工)院校建立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以企业设备资源优势和院校人才培养办学优势双轮驱动助推校企合作开展;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过程实施及教学评价等工作,实现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各职业(技工)院校至少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推动建立职业(技工)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参与企业的工程开发、技术革新、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从行业企业聘请专业兼职教师,其人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20%,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2.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工程。坚持“引资〞与“引智〞并重,工程招商与工程引才并举的方针,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特色工程,健全“人才+工程〞引才模式,在重大工程招商以及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积极引进我市行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展柔性引才渠道,采取兼职、工程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引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省首席技师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力争3年内引进30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管理范围,享受生活津贴、安家补助、子女入学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提供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
3.职业教育学历贯穿工程。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开展技工院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逐步推行平行录取。推行弹性学制、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为有实践经验的学习者提供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时机。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方法,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双证互通〞,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具备一定学力根底的学生完成学业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
1.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奉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对在企业生产效劳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能鉴定。每年评估和认定10家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推动和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技术创造奖的技能人才,直接申报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对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名列前茅的优秀选手,可授予“xx市五一劳动奖章〞和“xx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加强高技能人才社会化鉴定管理。结合新兴产业开展和市场需求,以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社会化鉴定工作。加快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管办别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承办能力,实现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通用化,有效引导和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制度,积极创立省级、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探索高技能人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方式,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标准,选择局部职业(工种)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