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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三项
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XX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三十岗乡2023年度方案生育“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度方案生育“三项制度〞有序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方案生育“三项制度〞包括四项具体政策:
(一)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方案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每人9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200元/年;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15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800元/年。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及时退出奖扶范围。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二)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3240元/年,城镇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4080元/年,农村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1800元/年,农村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2040元/年。2023年省财政出资提高农村扶助标准,分别到达每人每3240元/年、4080元/年,实现城乡统一。特别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特别扶助金。
2、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2023年起,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1200元/年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2400元/年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3600元/年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以上两项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衔接。(1)已经享受奖励扶助、且同时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2)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到达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法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3)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优待政策。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审批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的,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区级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四)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制度
1、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
从2023年开始,庐阳区扩大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奖励对象是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符合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扶助标准是每人960元/年。
农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年龄到达60周岁以后,如果根本信息无变化,自然过渡为奖励扶助对象,同时退出奖励扶助扩面范围。
2、非公企业独生子女户退休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是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年满50周岁无用工单位的夫妻双方或单方,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000元。
二、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到达三级以上)。
3、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方案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4、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5、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
6、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3年至2023年没有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现存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0周岁;(4)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或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的居民。
(二)资格确认根本程序、进度和要求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每年集中进行资格确认,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摸底调查(2023年1月31日前)
(1)村级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的根底上,村级计生专干逐村逐户对新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本人申报(2023年1月31日前)
(2)填写申报表。凡符合方案生育“三项制度〞扶助条件,并要求进入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对应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申请表和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村级评议(2023年1月31日前)
(3)群众民主评议。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村(社区)计生协理事联席会议,邀请熟悉情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参加,对奖励扶助和奖扶扩面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如实在评议表上记录评议内容、过程及结果。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评议。
(4)第一榜公示。村(社区)两委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讨论提出拟上报扶助对象名单。按照标准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根本情况在村(社区)公开栏和自然村(小区)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10天。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公示。
(5)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重新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报送乡(镇)方案生育办公室。
4、镇级初审(2023年2月15日前)
(6)镇级走访调查。由两名以上乡(镇)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如实在审核表上记录。
(7)第二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审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根本情况分别在乡(镇)及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张榜公示10天,乡(镇)设立举报 、举报信箱。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公示。
(8)向县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审核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人一卷装订成册,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5、县级确认(2023年3月10日前)
(9)县级全面复核。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全员复查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镇级初审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表上记录。
(10)第三榜公示。将审核通过的扶助对象名单反响给所在乡(镇)方案生育办公室,分别在镇、村、组张榜公示10天,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扶助对象县级确认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11)审批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两份申报表反响给镇、村。本年度新增扶助对象由县卫生计生委及时下文确认。
6、年审和回头看(2023年3月10日前)
(12)村级回访。2023年1月31日之前村(社区)对上一年度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逐户上门回访,在年审表中登记年审结果,并且扶助对象和村回访人员分别签名。
(13)镇级复核。2023年2月15日之前乡(镇)人民政府对上一年度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年审结果逐户上门复核,其中特别扶助对象还要向本户索取特别扶助证,乡(镇)方案生育办公室签署年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上年度扶助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分类填写退出审批表(一式两份),将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分别公示10天以上,退出审批表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同时,对历年来累计确认的省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进行回访、审查,对发现的假手术、违法超生多孩等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要立案查处,追究责任,然后书面向县级申请取消奖励资格,已发放的奖励资金要全部追回。
(14)县级评估。2023年3月10日之前县卫生计生委在复核新增扶助对象同时,对乡(镇)人民政府年审和回头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往年各类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发现乡(镇)年审和回头看工作不到位的要组织人员重新审查。
7、信息录入(2023年3月31日前)
(15)个案信息录入和变更。2023年3月31日前,县卫生计生委将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生成下载本年度花名册。奖扶扩面新增对象录入省奖励扶助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系统。
农村双女户绝育对象也参照奖扶进行资格确认,兑现奖励金。一要严格核实申报对象生育和手术信息,而且个人档案要附有本户、施术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承诺书。二要严格执行标准程序,拟确认对象名单和根本情况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同时公布县、乡举报 。三要严格问责制度,对工作失职、弄虚作假以及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资金等问题,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经县卫生计生委复核确认后的双女扎,先由乡(镇)计生办微机员录入省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长效节育子系统,县卫生计生委再网上审批。
8、信息报送(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