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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安监局
安全
示范
企业
验收
工作
通知
范文
安监局安全示范企业验收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制定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安监发〔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标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验收评审工作,市安监局制定了?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场评审流程?、?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和?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场审查标准?。按照2023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组成专家验收组,依据?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以下简称“评选标准〞〕,按照上述流程和审查标准,对各县〔市、区〕所推荐的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市安监局聘请有关专家具体负责验收评审工作。验收评审工作分为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二〕材料审查由市安监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选派人员和有关专家联合进行,材料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由市安监局派员带队,有关专家负责审查,企业所在县〔市、区〕安监局派人员配合。
二、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有关企业要按照?申报〔复核〕材料清单?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市安监局。
〔二〕材料审查。由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和有关专家组成材料审查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参照?评选标准?打分,按得分多少排出先后顺序。符合条件的,提出现场审查企业建议名单;不符合条件的,建议继续培育,提出具体要求反应给各单位,不再纳入本年度命名对象。
〔三〕现场审查。根据确定的现场审查企业名单,确定现场审查时间表,由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派人员带着专家到企业进行审查,按?评选标准?进行分工逐项打分。根据审查情况,向企业提出反应建议,专家及企业负责人分别在?反应表?签字。
〔四〕综合评定。全部验收完毕后,由市安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上下排知名次,并联合命名。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2023年10月8日—12日;
〔二〕材料审查:2023年10月15日—19日;
〔三〕现场审查:2023年10月22日—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至少推荐2—3家企业参加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评审,并积极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各申报企业单位要对照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进一步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用安全文化的理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统一员工行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防范技能,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企业〕,将参加评审验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10月12日前报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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