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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职称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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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山东省 职称 考试
2023年山东省职称考试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山东省职称考试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山东莱阳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各镇(街)财税所、开发区财税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莱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0号),并结合实际,对我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中级现场审核时间:我市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4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到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确认通过后,由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交费。   高级现场审核时间:高级审核需报经烟台市财政局统一审核确认,为确保我市高级报名审核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莱阳市本级单位高级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到莱阳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科初审点按要求报送相关确认资料。省属烟台市直各部门单位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烟台市财政局。   二、报考中级现场审核地点   中级现场审核地点:莱阳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科(莱阳市旌阳路33号,一楼108室),联系 :0535-7232848。   三、报考高级现场审核地点   高级报考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审查报送烟台市财政局审核,市直各部门单位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烟台市财政局。   高级现场初审地点:莱阳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科(莱阳市旌阳路33号,一楼108室),联系 :0535-7232848。   高级现场审核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809房间。联系 :0535-6688005。   四、其他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属地原那么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   (二)事业单位未设置会计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报考。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进行组织。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那么上不再组织报考;具体报名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3〕77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中、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于8月20日至9月9日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四)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阔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部署有关事宜,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莱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山东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已公布  根据山东2023年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通知,2023年山东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1.根本条件   (1)坚持原那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根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我省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应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高级资格   1.根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近五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会计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023年以上;   事业单位未设置会计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报考。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进行组织。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那么上不再组织报考;具体报名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3〕77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报名条件中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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