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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司党委
议事规则
2023年公司党委议事规那么
2023年公司党委议事规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良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 党委议事的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议大事原那么。大事包括:
1.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
2.领导人员、后备领导人员方面的重要事项;
3.企业改革开展稳定方面的重要事项;
4.群团组织方面的重要事项;
5.未与昔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
6.其他需讨论的重大事项。
(二)坚持群众路线原那么。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根底,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党委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实行正确的集中,防止个人说了算。
第三条 党委议事范围:
(一)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意见和措施;
2.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措施;
3.党内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4.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推荐;
5.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二级班子建设的规划与措施;
6.中层以上后备领导人员的选拔、确定及调整;
7.党的工作机构及下属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党的工作部门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分、子公司党委(党支部)书记及直属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调整、任免;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及党委换届的筹备工作;
8.审批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违纪党员的处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9.“创先争优〞等活动方案的制订;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先进人物的评选、表彰及推荐上报;
10.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及重要的工作总结等;
11、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共同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中长期开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
2.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3.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任免;
4.企业内部重大改革措施,涉及企业停产、转产、关闭、破产、兼并等重大事项;
5.企业重大根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合资引资方案;国有资产的处置、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工资调整、利益分配方案
6.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及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决策审议的重大问题;
7.行政方面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除,以及其他需要慎重决策的重大问题。
(三)工会、共青团组织需要经党委讨论审定的事项:
1.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方案和重要活动方案,重要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的各类先进人选;
2.职工代表大会议程、主要议题、工作报告、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建议名单;
3.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机构及岗位的设置,主要负责人的推荐、增补、调整和审批。
第四条 党委议事程序:
(一)议题确实定:
i.涉及党的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议题;
2.涉及党委与行政共同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商定议题,并采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
3.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事过程中,一般不可插入临时议题;如遇急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插入议题。
(二)会议的准备:
1.确定党委会的议题和时间,由党委工作部门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党委委员;
2.党委会召开之前,党政主要领导应就重要议题充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3.党委会讨论的内容已形成文字材料的,党委工作部门应至少提前三天发给党委委员审阅;
4.需经党委讨论做出决议、决定的事项,党委工作部门应提前拟出决议、决定草案。
(三)党委召开会议时需把握的主要环节:
1.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确定会议召开的方式(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由党委秘书或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记录;
3.党政联席会由党委、行政秘书或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记录;
4.党委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
5.党委会每项议题由书记或委员逐项作汇报,也可由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说明或补充;
6.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党委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根底上,集中多数人意见,提出表决事项,由到会的党委委员表决;表决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7.遇到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议;
8.议事、表决情况要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9.会议结束后,党委工作部门应根据会议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
第五条 关于执行决定和决议的规定:
(一)党委委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决议,不允许对党委的决定或决议采取不负责任和自由主义的态度,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党委的决定、决议,片不同意见,允许保存,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做出的决定。
(二)决定、决议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召开党委会进行复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后,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四)党委委员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党委汇报各自执行决定、决议的情况。党委要对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党委会或班子生活会上通报。
(五)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凡属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违者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 监督保障措施:
(一)党委任何成员都不能代替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凡重大问题没有按本规那么进行民主讨论而擅自决定并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立即做出决定的,事后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得到确认。
(二)党委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贯彻执行本规那么情况的党委专题会议,党委委员要对照本规那么找差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分、子公司党组织、直属党支部要将本规那么的贯彻执行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三)集团公司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分、子公司党组织、直属党支部贯彻执行本规那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对拒不执行本规那么、个人专断的党委委员,视其情节,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或调整。
(五)党委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好本规那么。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其成员有责任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认真时待,妥善处理。
第七条 本规那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规那么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