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浅谈实行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很多方法,实行评估制度应该是很好的一个。这个制度,就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机构编制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估量,包括本级自我评估和上一行政层级对下一行政层级的评估。实行这个制度,法规有规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实行这个制度,可预见的积极效果不少。一是可以进一步准确地掌握机构编制的情况。现在的机构编制管理,处在资料的统计和机构编制及新进人员控制的阶段,处于打仗似的“招架〞状况。对于应该设立哪些机构,撤销哪些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等等,研究得较少。实行机构编制评估制度,通过调查研究,能够掌握这些问题的第一手资料,提出机构编制管理的合理意见,使机构编制更贴近于经济根底。二是可以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目前,“三定〞文件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业务范围的规定比较详细,总的是好的,但还有缺乏。主要是不够明确,甚至不知所云。有的甚至超越职权,例如有的工作部门的职责,就有“研究制定……方针、政策、法规〞等字眼。究其原因,是上行下效,图省事,审查不严。实际上,各单位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是清楚的,也是积极去做的。但是,我们有的机构编制部门对职能和业务范围的履行情况关注不够,不清楚这些单位是否真正履行了规定的职能,是否有交叉扯皮的情况,或者在职能上存在其他什么问题。实行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将各单位履行职能的情况作为评估的内容,可以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履行职责,有利于把整个政府的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上来。三是有利于机构编制的控制。现在,要求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增加领导职数和编制的呼声较高,上级业务部门以给工程给资金的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到达第2页共6页目的,有关部门纷纷找领导签字和打招呼,屡次到机构编制部门呈述理由;有的部门有意无意地绕过机构编制部门,把要解决的机构编制问题直接向政府常务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汇报,然后拿着会议纪要再作理由呈述;更有甚者,有的部门还以督查的形式要求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对于这些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总是耐心地作宣传解释,但也有无可奈何的感受。前后比照,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是增加的,相对于社会各项事业的开展,有其合理之处,但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