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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调查研究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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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大学 贫困生 资格 认定 工作 调查研究 新编
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调查研究 【】 以广西4所高校为例,在实证调查的根底上,对目前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现状进行描述与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 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 g【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0-9889(2023)04c-002023-02 随着我国高校实行招生并轨收费和近年来高校连续扩招,我国高校贫困生人数有所增加。数量庞大的高校贫困生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高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资助政策,保证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但要取得这些资助,必须经过贫困生认定程序,但凡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资格获得这些资助。目前广西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状况如何。本文在实证调查的根底上,针对广西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改进的建议。 一、调查方法与根本结果 (一)调查方法。对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进行调研,对200名不同年级的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回收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20230%。调查对象涉及本科生和专科生,男女比例各半,新生51人,占25.5%;老生149人,占74.5%。其中曾经被认定为贫困生的有20232人,占51%;未被认定为贫困生的有98人,占49%。本文主要从在校大学生对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的认知、对资格认定工作中涉及部门的作用及评价等方面,了解广西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现状。 (二)根本结果。包括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的一般程序、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认知、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中的影响因素、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评价等方面的调查结果。 1.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的一般程序。目前,广西各高校根本上都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各自建立了相应的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在学校的层面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院(系)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贫困生资格认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在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进行公示。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调查表中的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最终的评定结果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2.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认知。(1)本地调查结果中,对各自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占61%,一般了解的占36%,不了解的仅占3%。说明在校大学生对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较为了解。(2)认为目前各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完善和较为完善的占48%,认为一般的占47.5%,认为比较不完善的占4.5%。说明目前各校均建立起来各自的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相对完善,但是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3)对于资格认定过程中所需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等材料证明文件,认为非常难获得的占2.5%,比较难的占34.5%,一般的占43.5%,比较容易取得的占19.5%。(4)针对大多数贫困生是否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等证明材料,有21.5%的学生认为有学生在填写调查时在某些方面会夸大,有59.5%的学生根本如实填写,认为能够如实填写的占19%。说明绝大局部学生都能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如实填写,对如何甄别贫困生带来了较大的困难。(5)对于目前各学校认定贫困生的主要方法,75%的学生选择了“三级证明法、相关困难证件法〞,44.5%的学生选择了“由评定小组选举产生,由辅导员负责评判〞。其他选项的比例都在2023%以下。 3.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中的影响因素。(1)对于哪些主体在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中发挥了作用这一问题,因为该题设置为可以多项选择,最多人选择的是学校相关机构,占71%,其次是辅导员,占67%,再次为班委,占63.5%。(2)对于应该有哪些主体参与资格认定工作,最多人选择的是学校相关机构,占78.5%,排在第二位的是贫困生自身,占76%,排在第三位的是班委,占71.5%,排在第四位的是其他同学,为66%,而辅导员这一选项仅排在第五位,占62%。(3)对于评议小组在贫困生认定中所起的作用,37%的同学认为“起到很大的作用〞,54%的同学认为“一般,有一定的作用〞,认为评议小组“作用不大〞的仅占9%。(4)对于辅导员在认定工作中是否进行情况调查, 39.5%的同学认为辅导员每次都会进行调查,49%的同学认为辅导员在大局部情况下会调查,认为辅导员偶尔调查和根本不调查的同学占11.5%。 4.对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评价。(1)对目前贫困生认定的结果, 19.5%的同学认为非常公平,76.5%的同学认为比较公平,只有4%的同学认为结果不公平。(2)对目前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满意程度, 19.5%的同学认为非常满意,75%的同学觉得比较满意,只有5.5%的同学认为不太满意。以上两项的结果说明,目前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得到了绝大局部同学的认可。(3)对于各校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监督管理机制,认为非常完善和比较完善的占49.5%,认为一般的占46.5%,认为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的占4%。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证明不能全面反映学生贫困的真实性。由于各院校的生源地比较分散,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因此,学校无法真正获知学生的家庭经济现状。学校判断学生是否为贫困生的一个重要凭证,就是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而学生要获得这样一个贫困证明,渠道不同,获得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学生一般是自己写好材料后,先到村里和镇里审批盖章,然后到民政局审批盖章。有些地方甚至连民政局的章都省了。局部生源地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学校对于各地开出的证明,没有有效的方法来区分真伪。此外,贫困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各地区之间存在地区经济差异,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是贫困的,但该生在学校属不属于贫困生还不能完全确定。 (二)班级测评不一定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虽然贫困生跟班级同学在一起生活,大家都会相互了解一些,但是并不是很深入,只有同寝室的同学会相对了解一些。有的贫困生因为自卑心理,平时和同学接触少,即使同寝室的同学知道他生活困难,但是其他同学并不了解他,因此投票时自然票数就少了,而平时人缘好的人都上了“贫困榜〞。 (三)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纠错程序〞不够完善。目前,贫困生资格认定和资助的周期都是一年。在评定结果出来并经过公示以后,学生就可以获得资助。如果在这个时候发现有的同学不应该取得贫困生资格,按理应有纠正的动作但大局部情况下,都是等待下一次资格认定的时候不再接受该学生的申请。而对于该同学的成心瞒报和欺骗行为,不会给予相应的惩罚。这样的结果,容易让其他同学认为贫困生资格认定结果不合理。 三、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改进建议 (一)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在实际认定工作中,如果让学校全面地考察学生的家庭情况是不太现实的。但是,可以分地区进行抽样检查,根据检查和监督结果取抽样式的实地考察,而不是全面普查,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学校每年可以随机抽查一个地区的贫困生家庭情况。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也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库,如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高中这一地方性教育平台,利用学生三年高中就读时间,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结构。由于贫困具有累积性,一般来讲,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不会很大,因此,在预估高校的教育支出费用的根底上,结合当地贫困线标准,确定贫困家庭的标准,初步确定未来实施救助的重点对象,即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在适宜的时间建立起全国联网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可进一步保障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二)高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相应的诚信体制。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让学生在自愿的根底上,公开、公平、公正地写申请书,这就需要学生实事求是,而不能胡编乱造。最了解自己家庭状况的是学生自己,客观、公正地实际反映出自己的家庭状况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是最重要的,但这需要学生有良好的诚信度。高校需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使学生能正确认识到其重要性。在贫困生资格认定结果出来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纠正。并通过相应的诚信机制,让作假的学生得到一定的惩戒,增加违法本钱,从制度上减少作假的可能性,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资助,确保贫困生资助的公平。 (三)坚持原那么,防止“大锅饭〞。有局部班级为了工作方便,或者为了减少麻烦,采取平分甚至是轮流的做法,而不进行认真的考核与评定。这样的做法非常不严肃,也损害了资助工作的声誉。应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注意认定的形式,防止伤害贫困生的自尊心。从调查情况看,有76%的学生认为贫困生自身应该主动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让大家多了解情况,才能让评定结果更准确。但是,目前有的地方采用公开演讲等形式,让贫困生在大庭广众下“哭穷〞,这样的方式会让很多真正贫困的学生望而却步,即使参加,也会留下阴影。因此,在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过程中,应尽量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伤害贫困生的自尊心。 综上所述,大学生贫困生资格的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是资助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善的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制度,从调查结果看,广西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现状得到了绝大局部同学的认可。今后,应该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大学贫困生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平与合理。 【参考文献】 [1]余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高教,202223(5) 【基金工程】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23年度立项课题(2023zz006) 【作者简介】 冯旭,男,广西南宁人,硕士,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教授;全斌,男,广西桂林人,硕士,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责编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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