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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检查
整改
方案
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方案
全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市防范暴恐犯罪的最新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南京青奥会平安顺利举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的平安环境做出奉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平安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大行动〞和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切实消除各类平安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开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沈德才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地方海事处、运管处、公路站、航道站、局平安监督科、纪检监察室、质量监督站、港口科、铁路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四、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此次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平安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给局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局安委办将组织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平安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催促落实整改。7月16日至25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6日至8月1日,市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平安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上级安委会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平安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平安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炼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催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平安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平安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局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平安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开工作,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企事业单位方面
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平安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水上交通平安方面。
牵头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配合
重点检查。(1)水上交通平安“打非治违〞、“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识不标准、船舶超载、船队超拖违法行为和无证书或证书无效船舶及“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活动,强化对“代而不管〞船舶管理公司和“让代不让管〞船舶的监管。(2)内河通航平安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平安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平安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3)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乘渡旅客穿戴救生器具过渡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4)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平安状况等。(5)汛期船舶登记情况,危化品船舶通航秩序维护情况等。
2、港口码头平安方面。
牵头单位:港口科
重点检查。(1)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平安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平安情况等。(2)危化品码头、储罐平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平安管理情况。(3)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平安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
3、道路运输平安方面。
牵头单位:运管处
检查重点。(1)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平安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2)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省内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催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3)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4)汽车站、加油站等重要部位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平安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平安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平安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6)城市公交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隐患问题等。(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4、公路平安方面。
牵头单位:公路站
检查重点。(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施工路段平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平安防护设施的标准设置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4)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平安方面。
牵头单位:质监站
重点检查。(1)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2)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3)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6、铁路。
牵头单位。铁路办公室。
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铁路堤等重点处所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洪地段公示、预案培训演练,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健全和落实汛期干部值班、雨量预警、现场检查巡守制度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市局成立了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执行平安生产“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平安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大力配合开展好道路交通、渔业、水利、造(拆)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平安生产检查整改行动,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响给牵头部门,并催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二)精心宣传,深入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平安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论坛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迅速掀起全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交通运输平安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确保青奥会期间平安生产,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平安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严密监控。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平安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落实临时平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按照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平安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入宁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船的监管,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平安确保青奥会全过程平安,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检查无盲区。青奥会期间,全市重点港口内部要落实二级保安措施。
(四)狠抓落实,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建立组织、细化方案、强力推进、督查整改、稳固提升〞等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特别是南京青奥会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力求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平安生产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平安交通〞创立相结合,与日常平安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入平安风险管理理念,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平安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于6月27日前将本单位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7月28日前将行业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报告,9月8日前将平安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开工作总结报至局安委办。
内容总结
(1)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检查整改方案
全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