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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实施方案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注重实效、责任分担和依法征信、保障信息平安〞的原那么,以政府信用为引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根底,社会中介机构为载体,改善和优化信用环境,培育信用需求,不断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逐步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根底、法律为保障的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总体目标
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打造“诚信x〞城市形象,到202223年,根本建成以“一个保障、两大平台和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x县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即建立和完善地方性信用规章;搭建企业、个人信用征信平台;构建政府、企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鼓励、约束机制,使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显著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的信用规那么得到根本遵循,信用的监管、效劳得到标准开展,老实守信成为社会风气。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着力打造“诚信政府〞
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效劳、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打造现代化诚信效劳型政府。
1.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和政府信用评价体系。制定政府信用管理制度、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平安标准,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
2.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信用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本钱效劳。
3.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诚信x〞的建设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承诺和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法制办、公共行政效劳中心、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企业信用系统
以联合征信为突破口,逐步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信用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解决局部企业信用缺失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规章制度。制定x县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方法、x县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方法、x信用中介效劳机构监管方法等。
2.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信用数据采集的目录和方法,提出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分批列入信用数据整合方案的部门,并按照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统一制定的征信目录,开展征信工作。
3.逐步健全企业信用鼓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鼓励约束制度、失信企业公示制度等各个行业(部门)的信用监管制度,使诚信企业得实惠、失信企业受处分。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差的企业,特别是严重恶意失信的企业,要加大力度从严惩罚。建立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制度,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录入相关数据库,实行部门间联网查询备案。
4.推进信用中介效劳机构建设。在中介效劳行业推进信用建设是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加快培育信用中介效劳市场,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促进信用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开展。以建立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扶持和引进假设干以商务信用中介效劳为主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标准性地自主经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办、国税局、地税局、商业局、粮食局、质监局、药监局、环保局、人民银行x县支行等各相关部门。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系统
逐步整合分散在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或单位的个人信用信息,以从业经历、信贷消费、税费缴纳、违法违规和违约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为主要内容,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人事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各相关部门。
(四)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为枢纽,是全县信用数据库的信息源。行业信用系统应遵循全县信用数据交换方面的统一标准和标准。县政府信息中心通过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方式指导、标准各信用系统建设。
我县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主要有:
1.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信用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
2.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信息。由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建设。
3.民间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信息。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建设。
4.纳税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个人纳税情况的信息。由县地税局和国税局负责组织建设。
5.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名牌产品、免检产品、3c认证产品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建设。
6.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信用体系系统,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建设。
7.劳动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劳动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建设。
8.外贸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企业进出口数量、应纳关税、实纳关税、关税拖欠额等信息。由县外经贸局负责组织建设。
9.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资质信息系统,包括发证部门、资质等级等信息。由各发证部门、企业提供信息,由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建设。
2023.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居民身份证、户籍等信息。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建设。
11.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系统,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学历、工作、学习和培训经历、奖惩情况、职称、荣誉称号等信息。由县工商局、人事局负责组织建设。
12.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包括公务员姓名、学历、工作、学习和培训经历、考核和奖惩情况、职称、荣誉称号等信息。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建设。
13.特定人群信用数据库群,包括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导游、拍卖、建筑、房地产等领域及特许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消费信贷对象等特定人群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提供信息并负责组织建设。
(五)建设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和“诚信x〞门户网站
以x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为承办主体,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本着“统一设计,联合建设〞的原那么,建设x县信用数据交换中心。x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是全县信用数据交换的枢纽,是实现各部门(行业)信用数据交换的载体,是整个信用体系根底设施建设的重点。平台从工商、质监、药监、国税、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建设等部门归集大量的信用数据,采用信用数据征集和分析技术,按照统一的信用数据标准,全面整合各部门和行业的信用数据,形成覆盖全县绝大多数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通过“诚信x〞门户网站向社会、各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效劳。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等。
三、实施步骤和进程安排
按照到202223年根本建成我县社会信用体系框架的总体目标,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23年1月—6月),为启动阶段。主要是制定出台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着手制定我县相关信用规章及信用标准、细那么。着手建设x县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和“诚信x〞门户网站,以企业征信为突破重点,选择重点行业部门试行推进。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202223年6月shy;shy;—12月),为全面推进阶段。重点是建立健全和进一步完善我县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和信用监管等有关规章及实施方法、细那么。整合各有关行业部门信用信息,建设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以县信用数据交换中心为依托,根本建成全县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联网运行。培育信用市场,促进信用效劳机构开展。
第三阶段(202223年),为稳固完善阶段。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效劳和信用管理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信息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初步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全县根本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四、保障机制和实施措施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信用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调查研究的根底上,制定适合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培育信用市场,开展信用交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效劳开展管理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产权交易以及国债、财政支持工程审批等方面积极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和评估资料、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提倡企业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更多的利用信用效劳,降低交易风险。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鼓励个人信用消费行为,积极使用信用信息数据和信用产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开展信用交易。
(三)开展和完善信用中介效劳业,推进中介效劳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商帐追索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效劳体系,加强对中介效劳机构的信用管理,提高公信力。开展信用中介效劳机构,培育信用市场,加强监管,促进信用行业有序开展。
(四)搭建征信平台,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设x县信用数据交换中心,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和应用技术支撑,对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归集和有序发布。各部门要积极向县信用信息平台传送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联合征信。同时,建立政府特许、具有法定资格的信用管理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披露、信用管理等提供标准的效劳。公共的信用信息通过数据交换中心的门户网站向外发布和披露。
(五)加大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信用数据库等公共根底工程,属公共财政支出范围,要积极投资建设,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对信用征信等效劳机构的建立,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信用体系根底设施工程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应给予适当减免,在土地使用、工商登记、运营性资产购置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涉及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各重点部门的根底信息平台和重点征信机构的征信平台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六)依法征信,确保信用平安。严格依法采集和披露信用信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企业商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权不受侵犯。加强信用信息的平安防护,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活动中,要建立完备的业务流程,严格标准操作,躲避相关信用信息随意泄露风险。
(七)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要积极运用鼓励和惩戒手段,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标准。建立守信鼓励机制,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信贷、年检年审、资质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给予相应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