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夯实基层根底,标准支部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夯实基层根底,标准支部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深化基层融合党建三年工程,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开展“夯实基层根底,标准支部建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大契机,要聚焦重点,有效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党支部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松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使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更加科学、组织生活更加标准、领导班子更加有力、根底保障更加坚实、场所功能更加完备、党员管理更加严格、制度机制更加管用、实践载体更加有效,切实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效劳群众的职责,实现“五个〞提升目标,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建根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新时代林区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二、重点任务“夯实基层根底,标准支部建设〞活动要重点围绕推进党支部8个方面标准化建设来开展。(一)组织设置标准化。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缺乏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那么,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要,把党组织建在森林防火一线。以管护区为根本单元,以瞭望塔、管护站、防火检查站等为重点,因地制宜设置基层党组织。党员缺乏3人的可与临近防火作业点成立联合党支部,因工作需要,在森林防火期间可成立临时党小组,结合防火任务灵活开展党组织活动。动态调整组织设置,重视在经营网点、创业基地、合作社、产业链等领域构建严密的党建网络,消除党组织盲点和薄弱点。新建、改建和撤销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二)班子建设标准化。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