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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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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小学 开展 工作 实施方案
2023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双减工作充分发挥教学和教育人士的主要功能,有效加强校园培训机构的治理,进一步减少了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校园训练负担的家庭作业负担和校园培训负担。下面是工作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3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 2023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2023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到达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效劳覆盖率到达100%。 2023年 进一步稳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根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效劳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2023年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稳固100%实现义务教育根本均衡县成果的根底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立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效劳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效劳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县(区)〞创立,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培优行动,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公办学校,通过内涵开展加快形成一批现代化中小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2025年实现乡镇学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开工作,高质量共享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等,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加强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积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强化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突出实践应用,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以“减量精质〞为目标的系列培训,加强教学过程指导与评价,多形式开展中小学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工作。 3.加强考试管理。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进一步加强中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探索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4.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切实标准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 (二) 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方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根底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 3.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6�9�6�9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根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局部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县(区)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方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 (三) 全面提高课后效劳水平 1.保证校内课后效劳时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放学后托管效劳全覆盖、学生有需求全覆盖。推行“5+2〞模式,工作日每天下午课后开展托管效劳,结束时间一般为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后20分钟。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8:30。 2.提高课后效劳质量。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本区域本校课后效劳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利用课后效劳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效劳时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建立完善课后效劳质量多方评价机制,组织托管效劳示范学校评比。 3.拓展课后效劳渠道。鼓励各县(区)建立课后效劳支持系统。校内课后效劳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缺乏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效劳,建立机构评估退出机制。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志愿者参与托管效劳。 4.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效劳。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海岛教研训一体化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完善数字资源公共效劳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加快推出“问学名师〞线上效劳。 5.加强课后效劳保障。各县(区)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效劳经费保障方法,采取财政补贴、效劳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课后效劳经费,确保课后效劳持续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效劳的时间、教师参与课后效劳情况,以及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效劳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工程,把用于教师课后效劳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工程,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效劳的,课后效劳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对招募志愿者提供效劳的,要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志愿本钱补助。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工程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置效劳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四) 全面标准校外培训机构 1.全面摸清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根底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效劳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同时实现与省、市、县(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2.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体育、人社、科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3.严格标准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取消其互联网信息效劳业务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4.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那么,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本钱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方法、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5.从严标准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方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6.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依托“浙里培训〞监管平台,推进资金监管数字化,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那么,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7.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运营监管。加强广告和网络管理,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学生作业本、教辅材料等学习用品上严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广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全面标准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效劳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 9.建设数字化效劳管理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舟山教育根底数据仓,建设“舟学培训〞校外培训效劳管理平台,会聚全市校外培训数据,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智慧监管,实现查询、报名、缴费、投诉一体化效劳,提升全市校外培训数字化效劳管理水平。 (五) 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 1.优化使用校外资源。统筹校外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开展学生研学实践。发挥研学营地(基地)作用,引导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实训中心、科普平台、生产一线场景等,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和生涯教育创造条件。各县(区)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校外活动场所,供学生就近就便学习活动使用。积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 2.严禁教师参与校外辅导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违规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3.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全面深化中小学成长导师制,积极推进正面管教课程。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建设,倡导家长学校实施学分制、毕业制。积极发动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强中小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形成减负共识。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系统部署 组建舟山市“双减〞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双减〞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区)要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双减〞政策平稳有序落地。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阔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二) 加强部门协同 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统筹协调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建立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2023年秋季开学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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