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意见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活动,特提出以下意见: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要求〔一〕范围:2023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开展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等。〔二〕名额:这次全县评选劳动模范10名。2人员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中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一线职工不少于总数的40%;科教人员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民群众比例为20%;其他人员10%。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我县一线职工为4人,科教人员2人,农民2人,企业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1人。凡上报推荐人选的乡镇和系统,要根据这次劳模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和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被推荐人的实际奉献,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二、评选条件县劳动模范必须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3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在开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效劳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保障社会供应等方面做出奉献的;〔二〕在创造创造、技术改良、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推广和技术效劳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刻苦钻研、勇于攻关做出突出奉献的;〔三〕在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中,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奉献的;4〔四〕在招商引资和效劳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五〕在实施“工字号〞工程,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六〕在开展个体、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七〕在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八〕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九〕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方案生育等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5〔十〕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当好人民公仆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十一〕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十二〕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三、方法步骤〔一〕评选工作以镇〔办〕、系统为单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