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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物质量保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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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文物 质量 修书
文物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免费保修及对整个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调校。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交付甲方之日算起。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保修,时间从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其他约定:(合同签订时另行商议)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工程,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2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确定的总工程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通过XX省文物局验收通过后三年内付清。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名称:北京国会旧址圆楼修缮工程 发包方(甲方)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方(乙方)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资质等级一级 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包人(全称):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经协商一致,对北京国会旧址圆楼修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根底、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防裂、墙面抹灰,油饰彩画工程,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5年; 2、屋面防水工程:(含夹垅灰)、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防裂为5年; 3、外檐装修工程为5年;室内装修为5年; 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年; 5、下架油饰工程为5年;彩画工程为5年; 6、室内和庭院地面为5年;室外墙面抹灰为5年; 7、其他工程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保金不计利息。其中,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可支付4%的质保金,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五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可付清质保金。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平安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平安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质量保修书稥和苑三期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工程竣工交付后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甲方行使质量保修管理) 业主:(指购置本工程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 程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①根底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伙房及其他房间和外墙、门窗的防渗漏为五年;③电气管线系统、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系统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④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实际供热期和供冷期; ⑤室外配套管网等安装系统和小区道路为二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但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工程,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存在的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局部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物业公司)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工程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根本工程中未到达优良的工程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工程,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物业公司)要求进行返修整改。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那么乙方可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成认。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公司负责质量保修事宜的管理(物业公司代表甲方),保修款由甲方财务部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物业公司出具保修款付款证明)进行结算。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保存就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物业公司)通知后: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等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6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赶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当立即(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赶到现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工程。 4、每个维修工程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物业公司)验收签字后,方为本次维修工程维修完毕。所维修工程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物业公司)验收签字后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按因此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的双倍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无论是属于乙方、甲方,还是业主的责任,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物业公司)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工程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物业公司)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那么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物业公司)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因此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的双倍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接到甲方(物业公司)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2)接到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内仍未赶到现场; 3)按照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维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物业公司报告; 4)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5)因现场返修人员效劳行为不认真,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业主索赔的,乙方应按照确定的索赔金额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合同违约金。 5、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须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的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设计结构平安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用平安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为工程经理): 1)通讯地址: 2) / : 3) : 4)电子邮箱: 5)以上内容假设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物业公司,否那么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3、每一户业主,无论维修工程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要一次到位。 4、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那么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23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全部完成保修工作后(需经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两年、满五年无质量问题结算一次。甲方在工程保修期满,十天内将工程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一次性付给乙方;延长保修期满,十天内将余额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假设甲方垫付维修款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局部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局部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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