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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社会工作
总结
XX年民政局社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省、市“两会〞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筹划全年工作。以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了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现将2023年1-3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早谋划、早安排,明确任务,确保各项民政任务的落实为做好今年民政的各项工作,我局早谋划、早安排,于3月20日在区政府32023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全区民政暨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大会由陈发中副局长主持,会上刘立文局长对20xx年民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3年民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文辉同志在会上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民政部门要把握机遇,改革创新,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根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23年1月重新调整,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城镇每人每月370元,农村每人每月230元,人均补差水平城镇每人每月由242元增至333元,农村每人每月由111元增至147元,到达省、市要求的补差水平。目前,全区共有低保对象1732户3265人,其中城镇低保878户1442人,农村低保854户1823人。今年1-9月共发放低保资金719.6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480.1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39.49万元,城乡低保群众的根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今年我区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513元提高至572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96人,其中集中供养71人(集中供养比例为74%),分散供养25人。今年1-9月,支出五保供养金49.42万元,确保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
(三)积极开展低保、五保入户核查工作。通过核查清理,摸清了低保户家庭的收入情况、实际生活困难程度,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及时予以取消;对享受了低保政策的,现仍然困难的,按政策和程序予以调标;对因灾、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困难对象,做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前期准备工作,防止错保和误保现象发生,确保低保工作高质量地落到实处。通过核查,目前尚未发现错保和误保现象。
(四)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根据五镇两街实际情况,及时下拨冬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重建家园资金117.5万元,为农村生产及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五)全面开展“暖心行动〞我区成立“暖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围绕“暖心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把帮扶任务分解到党员干部个人。目前,镇、村已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五保户的工作机制,并选定2人(1名党员和1名村干部)作为每个五保户的联系人,确保辖区内在院或散居的五保户日常生活都有专人联系和照料。建立效劳台账,及时记录入户效劳的详细情况,包括上门时间、效劳内容、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办理结果等。
(六)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效劳窗口制定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效劳窗口的通知(韶武府办(2023)77号),明确要求各镇(街)和民政局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效劳窗口,配置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制定社会救助综合效劳窗口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制度标准化。目前,已完成了社会救助综合效劳窗口设置。
(七)开展慈善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截止至9月30日,2023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共筹得善款87.03万。善款主要用于我区4个贫困村的“扶贫双到〞工作、特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助学扶困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二是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截止至9月30日,爱心慈善捐赠收入为2023.50万元,主要用于本辖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助学扶困、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贫困村及敬老院根底设施建设等工作。今年1-9月,爱心捐赠支出21.21万元(含以前年度捐赠收入在2023年列支局部),受益人数为33人次。
三、加强管理,民政业务工作扎实开展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1.顺利完成两委换届工作。2023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1月3日启动投票选举,到1月21日前全面完成村委会换届。51个村选出“两委〞成员241人,其中支委成员180名、村委成员195名;交叉任职134人,比例为81.2%;书记、主任“一肩挑〞42人,比例为82.4%;“两率〞分别比上届提高4.3和2个百分点。32个社区选出“两委〞成员182名,交叉任职比例和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均到达20230%。每个村均有一名以上女性中选村委会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一升一降〞(文化程度有所提高、总体年龄有所下降)的目标,整体结构比上届更趋合理。
2.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工作。为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着群众致富的能力,发挥社区干部为民效劳的作用,结合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区于4月14日至4月16日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民政、司法、计生、财务、会计、审计、农业等方面,切实提高了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综合业务水平。
3.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检查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全区村(居)务公开情况。进一步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与六个单位组成检查组,于7月8日-11日对五镇两街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4.认真开展“展璞方案〞培训工作。根据XX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XX省“展璞方案〞培训的通知精神,在五镇选派一批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综合素质高的村“两委〞女干部共2023名,参加汕头大学分期开展“农村社区开展工程暨村“两委〞女干部和基层民政干部能力建设〞培训。今年9月,我区共有6名村委女干部被选派参加培训。
(二)抓好婚姻登记和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婚姻登记窗口效劳工作,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效劳对象热情接待,对所提供的证件严格审核。今年截止至9月3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763对,办理离婚登记616对,办理补领结婚证书115对,办理补领离婚证书58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78份。
(三)进一步加强殡改工作1、加大殡葬宣传力度,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召开全区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及时调整XX县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县区2023年殡葬改革宣传活开工作方案。同时,为确保我区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平安、文明、有序、和谐,于3月中旬开展了全区殡葬宣传总发动,制定了XX县区2023年清明祭祀活动方案,在芙蓉山、南华纪念园、各镇、街主要路段横挂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30条,派发宣传品约202300册,营造了良好殡葬改革气氛。
2、加快公益性生态树葬区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各县(区)建立树葬区、花葬区或骨灰楼的工作要求,我区已在南华纪念园规划“公益性生态树葬区〞,启动规划建设申报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和公开招标,目前已全面完成“公益性生态树葬区〞建设。
(四)社工工作稳步推进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者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韶武民[2023]2号),发动广阔干部职工和本地自由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经统计,今年我区报考社工总人数为71人,考取社工证人数正在统计核对中。
(五)进一步标准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一是以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加强登记证办理和年检工作。今年新办社会组织13家变更5家,对4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占应年检数的70%。二是以改善开展环境为根底,以能力提升为支撑,以塑造品牌为抓手,以效劳社会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效劳工作,开通了业务qq群,加强与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提供业务咨询效劳,做到信息共享,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六)社会福利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完成龙归镇冲下村养老院二期的建设工作,启动西河镇黄塱村养老院二期的建设,西河镇、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的2023个试点农村幸福院场地勘察和建设工作,以及2023年社会养老效劳“幸福方案〞和城市居家养老效劳示范点建设工程材料报送工作。
(七)收养登记和老龄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依据我国收养法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收养关系人法定要件、证明材料,严格按民政部等国家五部委新出台的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今年1-9月共办理收养登记42宗。二是落实有关政策,做好老年优待效劳。根据省、市老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2023年老龄工作要点,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根本权益。1-9月共为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728个。为116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老人津贴4.03万元。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拥军优属保稳定促和谐
(一)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日常管理工作今年1-9月,我区发放“参战〞人员357人、从事“铀矿开采〞退役人员144人、其他优抚对象(即:新老复员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原122团退役人员、不在职残疾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278人生活补助金237.28万元;发放“三属〞人员27人、残疾军人69人定期抚恤金共96万多元。
(二)及时按标准兑现相关人员待遇兑现义务兵家属145人优待金合计186.73万元,给予荣立三等功和优秀士兵53人次奖励金合计21.62万元,给予进疆义务兵30人奖励金合计15万元,发放五大干休所病故军人家属20人一次性抚恤金333.4万元,发放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人一次性抚恤金57.16万元。
(三)积极开展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换证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61名残疾军人新一代证件的换证工作,根本完成21位烈士更换烈士证前期准备工作,待省民政厅安排具体换发证时间后进入下一级段工作。
(四)及时做好涉军人员维稳工作加强与司法、公安国保部门的业务联系,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我区重点人员思想动态,认真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不稳定因素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区委部署,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认真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民政难点、热点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
(一)深化民政资金监管标准各类民政专项资金划拨、发放程序,确保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持集体研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社区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
(三)切实整治突出问题围绕民政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婚姻登记管理、低保、优抚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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