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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党员
发展
工作制度
乡镇党员开展工作制度
一、开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十六字方针,有领导、有方案地进行,做到成熟一个,开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二、开展党员实行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村党组织要制定上报年度党员开展方案。
三、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
四、村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开展对象。
五、开展对象必须接受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开展入党。
六、认真填写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对象的根本情况、简历、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治审查意见等。审查合格前方可开展入党。
七、支委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应坚持党员开展票决制和公示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八、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因条件不成熟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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