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讲话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制度日益完善,选举活动不断标准,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开展,为维护改革开展稳定大局作出了奉献。2022年,全国农村许多地方正在或将要进行新一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目前情况看,选举工作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但也有一些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思想认识缺乏、依法办事不力、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党的十六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切实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达。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把村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效劳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有利于调动广阔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开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稳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底,更好地实现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关系亿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二、着眼于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宣传与村民委员会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