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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新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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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房屋 安全 应急 预案 新编
XX市房屋平安应急预案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加强全市房屋平安管理,增强对房屋平安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响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市城市房屋平安管理方法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发生倒塌、坍塌或承重结构严重损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置的事件。 1.4工作原那么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那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平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日常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坚持属地负责,协同应对的原那么。房屋平安应急工作实行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屋平安应急处置工作。房屋产权人负责对自有房屋进行监护、治理,发生险情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3)坚持依法标准,科学应对的原那么。房屋平安应急工作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平安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2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2.1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 2.1.1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房产住宅局局长、各区区长 成员。市房产住宅局、市平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新闻办、市供热办、哈电业局、哈供排水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中庆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区主管区长。 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房产住宅局。 2.1.2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市房屋平安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制定全市房屋平安应急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各区房屋平安应急工作落实。 2.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房产住宅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平安应急工作,并代表指挥部指导和监督各区房屋平安应急工作落实。办公室为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的现场协调机构,负责传达指挥部决定和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汇总房屋灾情信息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报告。 (2)市公安局。负责保卫抢险现场平安,维持现场秩序,搜救被困人员,疏导交通,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3)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拨。 (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抢救伤员。 (5)市民政局。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和饮食供应。 (6)市新闻办。负责联络新闻单位,做好抢险宣传工作。 (7)哈电业局、哈供排水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中庆燃气公司:负责切断抢险现场电、水、热、燃气供应,并保障抢险现场临时用电、用水。 (8)房屋所在地区政府。按照指挥部的部署执行具体应急工作。 (9)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2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 2.2.1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各区区长 副总指挥:各区主管城建工作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直各成员单位在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当地主要房屋产权单位负责人,具体组成人员由各区政府自行决定,报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 2.2.2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房屋平安应急工作,接受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指导和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催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排险解危;负责编制本地区房屋平安应急预案,并报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负责应急物资落实和保管。当出现险情后按照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受灾居民疏散,撤离。落实应急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实施。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成员单位职责由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参照市房屋平安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并报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预防与治理 3.1预防 各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房屋平安进行排查,发现平安隐患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对不能判定危险性等级的可委托房屋平安鉴定机构鉴定,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上报市房产住宅局备案。 3.2治理 各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房屋平安隐患应及时组织房屋产权人进行维修治理。对房屋产权人确无能力治理解危的危险房屋,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应及时上报区政府申请解危资金进行治理。对依靠本区财力难以进行治理的危险房屋,区政府应及时上报市政府,申请危房抢险解危资金进行治理。 4应急响应 发生房屋平安突发事件时,房屋所有人或其他人应立即向本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报告,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房产住宅局)报告。区政府接报后,要按照本区房屋平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本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并随时向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报告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监督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 市政府决定对区政府进行支援的,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分工迅速行动,予以支援。 5紧急处置 5.1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房屋居住和使用人应当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并按照当地政府的指挥迅速疏散。 (2)各级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和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应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不得擅自行动或拒绝推诿,延误抢险救援。 (4)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涉及抢险救援的所有审批手续,要一律从速从简办理。市急救中心和在哈医院要及时提供救护车辆、人员和设备,全力救治伤员。 (5)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配合和支持房屋平安应急工作,紧急情况下,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可临时征用社会物资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6)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危险房屋,可在保障人身平安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实施紧急撤除,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7)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加强现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畅通。各新闻单位要对抢险救援工作予以客观报道。 5.2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房屋平安突发事件的特点,对抢险现场和抢险过程中的平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平安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平安。 5.3群众的平安防护 相关部门要及时疏散、转移群众,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要对事发地及周边群众平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 6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具体工作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负责。需要向市政府申请危险房屋抢险撤除资金的,按照关于危险房屋抢险撤除工作程序的通知(哈房发[2023]23号)执行。 (2)有关部门要配合区政府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房屋拆迁、维修等善后工作。 (3)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4)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7总结与评估 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同级政府和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保障措施 8.1建立预警预报和抢险信息联络体系 全市要建立房屋平安预警预报和信息联络体系,向社会公布市、区房屋平安报警 。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本区房屋平安应急成员单位及区内主要房屋产权单位、管房单位、物业企业联系 ,编制区级信息联络网,报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市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市级信息联络网,确保应急信息网络通畅。 8.2加强危险房屋治理 各区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本辖区内的房屋产权人和房管、物业、学校等单位对自有、自管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采取必要的维修加固措施及时排除险情。 8.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市房产住宅局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房屋平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区政府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房屋平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具体组建单位和人员由各区政府自行规定。组建单位要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8.4保障应急资金和应急物资供应 市、区两级财政要保障抢险资金充足并及时拨付,保证房屋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市、区两级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要组织落实应急物资储藏,协调抢险人员、工具、车辆,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中。 8.5完善技术支持 市、区两级房屋平安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房屋平安应急专家库,为危险房屋鉴定、维修、治理和应急处置、救援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效劳。加强对各级房屋平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 8.6责任与奖惩 房屋平安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房屋平安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房屋平安应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那么 9.1预案的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已不适应实际工作时,由市房产住宅局组织修订后,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发布。 9.2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市房产住宅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总结 (1)XX市房屋平安应急预案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加强全市房屋平安管理,增强对房屋平安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响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2)3.2治理 各区房屋平安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房屋平安隐患应及时组织房屋产权人进行维修治理 (3)对房屋产权人确无能力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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