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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2023
关于
进一步
党政机关
推行
竞争上岗
实施
意见
关于进一步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XX省公务员政策法规
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政府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和标准我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总结近年来推行竞争上岗经验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大竞争上岗的力度,特别是在机构改革中,要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那么,积极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二、县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处、科级领导职位及非领导职位,除涉及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公开竞争的,一般都应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机构改革期间,确定中层职位人选原那么上都要实行竞争上岗;一般职位也应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竞争上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入选。
三、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要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实行竞争上岗前,须按管理权限进行职数审核。凡未经审核职数的单位,不得提拔任用干部。
四、竞争上岗原那么上在本机关内部实施。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机关无适宜人选的职位,也可扩大到本系统或有关部门。进行竞争上岗前,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拟竞争职位、竞争范围、资格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等。
五、竞争上岗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规定的八个程序组织实施。在本机关内部或某些特殊职位进行的竞争上岗可简化考试程序。实施方案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做到职位与任职条件、程序与方法、竞争上岗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和竞争结果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必要时可适当放宽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一级参加公开竞争。
六、竞争上岗的笔试与面试(演讲辩论),原那么上由组织单位负责实施,也可委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授权的单位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及拟竞争职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面试(演讲辩论)的内容主要包括测察竞争人员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思路和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等。
七、对考试合格者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对象一般要多于公布的职位数额。要妥善处理好“德〞与“才〞、“说〞与“做〞、“组织意见〞与“群众评价〞的关系。既看演讲辩论效果,又考核平时工作表现;既防止以票取人,又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全面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演讲辩论)成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八、对拟任用的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正式任用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竞争上岗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行使本职位权力,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
九、市和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为推行竞争上岗工作的主管机关。处级XX县区属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或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审核。
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竞争上岗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之逐步标准化、制度化。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和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要区别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乡镇(街道)机关实施竞争上岗,由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十二、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年六月十二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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