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农村土地转建设用地征用程序2023年8月14日星期日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工程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工程目录那么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如该建设工程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工程目录那么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工程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工程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工程,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工程选址等进行重大第2页共11页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工程根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需审批的建设工程还应提供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议书批复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建设工程涉密军事工程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工程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