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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XX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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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管理 委员会 关于 XX 工作 考核 评比 办法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XX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方法 强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奖罚机制,完善日常监督检查考评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方法,通过强化对我区各级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务求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区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景观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考评机构 XX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领导、组织和指导、监督。 区城管委成立两个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检查考评工作。即。中心XX县区考评组(由区城管局负责)、城郊乡镇考评组(由区住建局负责)。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机构,对所辖城管执法中队、居(村)委会进行检查考评。 三、考评对象 区城管局。昭明、王府、檀溪、庞公、隆中5个街道办事处;区数字化信息中心;环卫作业、清运效劳、公厕管理等专业城维公司。 区住建局:余家湖街道办事处、尹集乡、卧龙镇、欧庙镇(具体考评方法及考评标准由区住建局制定并组织考评)各乡(镇)办事处:各城管执法中队、各居(村)委会。 四、考评工程 1、主次干道(含广场、车站、码头、桥梁和隧道)、背街小巷、河道堤坝、铁路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出口路的市容环境和卫生保洁管理; 2、单位院落、居民小区、社区市容和卫生管理; 3、农贸市场、夜市环境卫生和标准化管理; 4、垃圾转动站(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卫生管理; 5、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建筑工地及渣土管理; 6、数字化城管工作; 7、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8、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9、城管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2023、市容环卫监督员管理; 11、乡镇街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五、考评方法 1、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考核〞的模式。区考评小组依据襄阳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XX县区城市管理考评方法(试行)以及市城管委每月考评重点对考评对象进行考核评分,各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城管执法中队和居(村)委会照此方法进行考核排名奖励,并于每月25日将当月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城管委办公室。 2、实行暗查与明检相结合的方式。区考评小组采取暗检方式每天进行检查考评。同时,每周组织一次明检,检查内容及路线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各考评对象当场抽签确定。 3、实行日检查、周反响、月评比的考核方式。考评小组坚持全天候、节假日不间断的检查方式,每周进行一次反响,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排名并兑现奖惩。检查形式包括: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 4、实行奖励与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区政府设立“XX县区城市管理考评奖励基金〞,每月根据XX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细那么(试行)对各考评单位进行奖惩兑现。对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城市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自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对于工作不力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考评标准及考评范围 区考评标准及范围均参照襄阳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范围、襄阳市区城市管理考评标准(试行)执行,如有变动,以市城管委制定的最新标准为准。 七、评分方法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 (一)月成绩计分公式 月考评成绩=月暗检成绩×60%+月明检成绩×40%±当月加、减分项。 (二)检查工程及占分比例街道办事处: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建筑工地及渣土清运占15%; 2、居民小区、单位院落和社区管理占20%; 3、农贸市场、夜市管理(含马路市场)占2023%; 4、城中村、出口路及城乡结合部占2023%; 5、门前三包管理占5%; 6、违法建设查处占15%; 7、车辆停放秩序占2023%; 8、数字化城管占5%; 9、执法队伍管理占5%; 2023、市容监督员占5%。 如有缺项,可将缺项比例加至其它相应考评工程比例中。城维公司:(含公厕、清运、河道堤坝、铁路沿线等专项保洁公司) 1、环卫保洁占60%; 2、市容管理占20%; 3、根底设施占20%。 如有缺项,可将缺项比例加至其它相应考评工程比例中。 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1、组织机构及值班情况30%; 2、信息传达及案件处置50%; 3、设备运行和维护20%。 (三)计分方式说明 1、月暗检成绩=周暗检平均成绩。 2、月明检成绩=周明检平均成绩。 3、加分项 (1)每月创新工作方法,城市管理工作有亮点的,根据实际工作难易程度,每项每次在当月总分中加2-5分。(2)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重大检查工作中,积极部署,表现突出的,将根据级别不同在当月总分中加相应分数。即:区级检查每次加2分、市级检查每次加4分、省级检查每次加6分、国家级检查每次加2023分。 (3)被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每项在当月总分中按国家、省、市三级分别加8分、6分、2分。同一事项被不同媒体报道的,按最高一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4、减分项 1、对上级部门书面督办(含电子版)或口头督办的事项,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每次在当月总分中扣1分,仍不整改的,下周继续扣减相应的分值,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2、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重大检查工作中,领导不力、重视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级别不同在当月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即:区级检查每次扣2分、市级检查每次扣4分;省级检查每次扣6分;国家级检查每次扣2023分。 3、上级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人员、设备,落实不力的,每次在当月总分中扣2分。 4、被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曝光的问题,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在当月新闻媒体、网络媒介刊登出正面报道的,不予扣分;否那么,每项每次在当月总分中按国家、省、市三级标准分别扣8分、6分、2分。同一事项被不同媒体报道的,按最高一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5、未按区城管委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的,每项每次在当月总分中扣0.5分。 6、对监管不力发生新增违建且当月未撤除的、以及市、区督办重点案件未及时查处的,当月违法建设工作实施“一票否决〞,违法建设考评成绩记零分。并从当月经费总额中扣减4%,第二月仍未撤除的,扣减8%,依次逐月递增,直至结案为止。 八、考评结果运用 1、每周的考评成绩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并反响给各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 2、区城管委办公室根据每月考评成绩,按照XX县区城市管理奖惩考核方法兑现奖惩。 3、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九、考评监督 1、区城管委对检查考核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专题上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实施责任追究。 2、对领导交办、新闻曝光、市民投诉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考评人员未及时纳入考评并予以扣分的,视作考评人员不作为,并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分。 3、考评人员必须坚持“四个不准〞、“三个一律〞。不准接受考评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不准收受考评对象的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向考评对象索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从重从严处分,领导干部一律问责,考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 十、附那么 (一)本方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二)各乡(镇)办应参照本方法对所辖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三)区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方法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篇:XX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方法XX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方法 为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数字城管运行实效,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积极性,使各类事部件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开展。 二、考评原那么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那么; (二)坚持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那么; (三)坚持月通报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那么; (四)坚持结案率、按期结案率、完好率和工作量权重兼顾的原那么。 三、考评依据 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试行)中确定的事件、部件及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为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完成情况,系统软件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对于县政府网站转办的数字城管以外的内容,按事件处理,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结案条件视情而定,其处置时限为:急办事件的处置时间为3天,一般事件的处置时间为7天,特殊事件的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评对象 (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入驻单位; (二)县XX县区相关单位; 五、考评内容 (一)内部评价(总分值为20230分) 1、按住建部标准,由指挥中心软件平台自动生成考评结果。 2.特殊案件说明。原那么上案件不得申请授权延期、缓办,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期处置,需要申请延期、缓办的案件,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缓办,但其数量不得超过当月案件处置总量的百分之二。 考核周期内责任单位的案件应处置数为零时,不计算综合得分,不参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显示为“考核周期内无案件〞。 (二)外部评价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件加0.5分。(1)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2)受到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3)在县重大活动中,行动迅速,表现突出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件扣0.5分。(1)案件处置不力受到批评,要求督办的案件;(2)案件处置后第二次核查未通过的案件;(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4)无正当理由,擅自回退的案件;(5)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意图蒙混过关的案件;(6)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 四、考评方法 考核采取“月考评、季排名、年总评〞的方法进行。 (一)月考评 月考评以每月最后一日晚上21:00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考评依据,采取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进行分类汇总:月考评得分=案件结案率得分+案件结案率得分+按期结案率得分+返工率得分+总案件得分 月考评综合得分为月考评得分与外部评价得分累加结果。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各责任单位每月综合得分情况,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并上报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季排名 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每季度将各责任单位完成城市管理部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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