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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火电
钢铁
水泥
平板玻璃
管理
办法
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治理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消费建立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3)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算的通知(国发(2023)37号)要求,加快燃煤发电机组、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设备、水泥窑、平板玻璃窑脱硫脱硝设备(以下简称“环保设备〞)建立,加强环保设备运转过程监管,提高运转效率和治理水平,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催促辖区内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实在加强环保设备建立、运转、维护和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必须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备,逐步推行全工况脱硝;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设备必须配套安装脱硫设备,施行全烟气脱硫;新型干法水泥窑必须配套安装脱硝设备;平板玻璃窑必须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备,燃料为天然气的不需安装脱硫设备。各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要对环保设备的设计、选材、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设备运转可靠;严禁环保设备无故停运,严禁擅自开启烟道旁路。
二、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要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治理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标准(HJ/T 75-2023)等要求,在环保设备进出口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CEMS〞),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环保设备出口CEMS采样点应安装在排气筒上或原烟气与净烟气集合后的混合烟道上。钢铁烧结机、燃煤发电机组等净化烟气通过脱硫塔顶直截了当排放且仍保存原有排气筒的,原有排气筒必须加装CEMS,并与环保部门联网。CEMS量程应按正常排放浓度处于满量程的20-80%之间进展设置。
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要对烟气系统所有测点的CEMS进展校核检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CEMS运转正常和数据一致;鼓舞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全面测试各测点断面的烟气流速和污染物浓度,确定该断面上最具代表性的监测点位并予以固定,确保监测数据科学精确。CEMS发生毛病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存储数据的,应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五个工作日内维修恢复正常。CEMS毛病期间,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每日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三、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应把环保设备纳入主设备治理系统统一治理,与消费设备同步运转,建立运转标准、操作规程及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设备的运转治理。需要检修维护、更新改造暂停运转环保设备的,应提早一周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设备停运或开启旁路运转期间,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操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或开启旁路运转期间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分。
四、加强脱硫设备旁路烟道治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设备、平板玻璃窑脱硫设备不得设置旁路烟道,现有燃煤发电机组、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设备、平板玻璃窑应逐步撤除脱硫设备旁路烟道。暂无法撤除脱硫设备旁路烟道的,应参照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备旁路烟道挡板施行铅封的通知(环办[2023]91号)要求,对旁路烟道进展铅封。省级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脱硫设备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统一设计制造旁路挡板封签,统一编号,专人治理。现场铅封和启封等详细工作可委托地市或县级环保部门开展。旁路挡板铅封后,除脱硫设备、除尘设备发生突发毛病等情况外,企业不得擅自启封。因突发事故企业自行启封的,要在24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关于脱硫设备定期试验、定期维护检修等情况,可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当地环保部门派人现场启封,并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