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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
起重机械
安全管理
规定
学海无涯
企业起重机械平安治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平安治理的治理职能、治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属权范围内起重机械平安的治理。
2 标准性援用文件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视与平安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视局第13号)
起重机械平安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平安治理规程(劳动部1962年4月26日公布)
电力工业部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局部)1994版
3 术语和定义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同时水平挪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方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 职责
4.1 安监部是公司起重机械平安的平安监视治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平安监视与考核,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
4.2 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参与起重机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购置、大修、改造、检验、停用、起用、报废的调研论证、资质审查、工程制订、协调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4.3 设备治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治理和平安治理。
5 治理内容方法与要求
5.1总那么:
5.1.1为加强起重机械平安治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平安,特制定本标准。
5.1.2 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
5.1.3 本标准由安监部和设备治理部共同监视,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以确保本标准的施行。
5.2 购置
5.2.1 购置起重机械必须在平安监察机构鉴定认可的专业制造厂家中选购。
5.2.2 进口的起重机械必须持商检合格证。
5.3 安装、检修
5.3.1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检修的单位,必须经安监部对其资质进展审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安装检修合同。
5.3.2 安装、检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5.3.2.1 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的资历。
5.3.2.2 有熟悉各类起重机械构造、安装工艺及验收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
5.3.2.3 有一整套比拟完善的安装、大修、改造起重机械的质保体系、通用施工工艺、安装质量的评定标准,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
5.3.2.4 起重工、行车工必须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
5.3.3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展转包或者分包。
5.3.4 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平安技术功能,经安装、检修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安监部向有资质的平安监察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获得特种设备平安检验合格标志前方可使用。
5.3.5 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工程的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材料等,一式两份移交给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公司材料室和设备治理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4 平安检验
5.4.1 起重机械每年由市技术监视局进展检验。
5.4.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进展平安检验:
5.4.2.1 新安装、大修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 通过暴风、大地震、严峻事故后,可能遭到损坏的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