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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
质量管理
奖惩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2023-03-20发布
2023-04-01实施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奉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效劳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本制度代替:xxxx机械制造2022-03-01发布的质量管理奖惩制度。2引用标准
xxxx机械制造质量赔偿制度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产品开发室、制造技术室、生产方案科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科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企业管理科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4程序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22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奉献者,可根据事迹和工程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良〔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到达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工程,给予奖励500~5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奉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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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在生产、装配、调试、发运过程中,发现前道工序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终止不合格品的流转,防止了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8积极开展降废减损活动,挖掘潜力,提高产品质量,使质量本钱大幅度降低,产生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经过核算和评定,给予单位奖励200~2022元。
4.1.9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活动,认真解决经公司审查同意或指定的实际问题,经过验证确实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废品率,成绩比拟显著,给予单位奖励200~1000元。
4.1.10在开展qc小组活动中,活动开展较好,到达预期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经过评审确认的工程,给予奖励150~500元;评上公司级或以上的qc小组成果,奖励500~1000元。
4.1.11积极参加群众性质量活动,成绩显著,被评为公司级或以上先进集体的,奖励500~1000元。
4.1.12对敢于同不重视产品质量行为做斗争,揭发以次充好、隐瞒质量事故等的举报者,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并可根据本人意愿公司为其保密。
4.1.13质量相关活动〔质量意识教育活动、质量培训、质量竞赛等〕成绩比拟显著,奖励200~1000元。
4.1.14部门领导致力于质量管理,大力宣贯质量管理措施,使得本部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有显著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22~5000元。
4.2处分
4.2.1对责任部门/管理者
4.2.1.1对本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本部门/单位的过程控制失误,引起后续过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甚至引起产品在用户发生重大质量外反响,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管理者进行经济处分2022~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分。
4.2.1.2对本部门/单位质量体系的职能未落实,过程未进行控制的,在第二方或第三方质量体系审核发现重要不符合项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2022~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分。
4.2.1.3对按本制度进行质量通报处分属于部门责任的罚款,管理者〔正、副职〕承当50%,其他责任人员承当50%。
4.2.1.4在产品质量审核中,抽查样件被评定为不合格品,每次处分主要责任部门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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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在公司组织的工艺纪律检查中,受检查部门被发现工艺纪律违规,每次处分主要责任部门100~500元。
4.2.1.6责任部门以生产任务紧、资源缺乏为由降低技术、质量、工艺标准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部门/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2022~5000元。
4.2.2工程技术人员
4.2.2.1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产品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假设因设计文件过失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2.2产品设计、工艺文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改和传递,假设不按程序执行,发生技术文件不统一或者因此延误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2.3工程技术人员应主动跟踪处理产品设计的现场技术问题,如无正当理由拖延而影响生产的,处分责任者50~300元。
4.2.2.4设计文件未到达设计输入要求和未按规定进行评审,致使产品的主要性能低于国家强制标准和企业标准,造成产品性能先天缺乏,处分责任者500~1000元。
4.2.2.5制造技术室应根据产品设计技术要求组织制订工艺标准,假设因工艺文件过失而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零部件错漏工序,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2.6工艺文件应保证产品零件加工和装配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假设工艺文件对生产过程没有明确控制要求,操作人员可以随意操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2.7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其设计工装的正确性负责,因工装设计不合理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处分责任者100~300元。
4.2.2.8经过更改的产品、工艺和工装,新产品和新工装,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验证,如未经验证就投入批量生产,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产生批量事故,对未执行有关程序的责任部门〔人〕给予处分200~1000元。
4.2.2.9技术资料的发放、回收及处理,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控制;未做好技术资料的保管和控制工作,现场使用的资料有无效版本,或导致质量事故,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2.10由于调整生产方案或变更工艺路线,或工艺路线不合理,错、漏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处分责任者100~1000元。
4.2.3质量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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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质管科按规定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负责制定评审方案,编制评审材料,如未按时进行,或准备不充分造成评审困难或评审失效,处分责任者200~300元。
4.2.3.2质管科负责组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如未按规定进行内审,或内审过程不认真,每次处分责任者100~200元。
4.2.3.3质管科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审核,对不认真负责者,处分责任者100~200元。
4.2.3.4质管科负责组织不合格品评审及质量事故单结论性意见签署,假设因工作失误、签署意见过失而影响产品质量,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3.5质管科对立项的qc小组作好指导工作,平时要催促检查,年终组织评选优秀成果并作好上报工作。未检查指导或者未及时评选优秀成果而延误上报工作,每次处分责任者100~200元。
4.2.4采购人员
4.2.4.1采购人员要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外购件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影响生产方案和产品质量,处分责任者200~500元。
4.2.4.2正常产品的采购必须到经评审合格的供方采购,凡违反程序规定采购,或继续到评审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采购,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4.3更换供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评审,判为合格供方后,方可进行正常采购,否那么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4.4外购外协件在订货时,应由采购部门按技术协议管理规定负责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对产品制造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作出规定,因未签订技术协议或技术协议未说明清楚,造成进货验收困难,影响生产进度,处分有关责任者100~200元;物品流到装配工序,造成返工、返修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处分责任者200~1000元。
4.2.4.5外购、外协的工装必须符合工装图纸要求,入库前必须经过验证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假设未经验证就入库并投入使用,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4.6外购、外协件发现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反响到供方,要求供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如不及时反响信息,造成该厂家多批供货出现同样问题,处分责任者200~1000元。
4.2.4.7采购人员不允许盲目采购。如购回“三无〞〔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标识〕工装,采购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产品的,处分责任者200~500元;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不顾产品质量,一经发现,处分责任者500~2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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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8外购、外协件未到货提前报检或已到货不及时报检造成误工、影响生产进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分50~200元。
4.2.4.9未经检验或未按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程序办理放行手续的产品,不许随意流转使用,发现一次,处分责任者300~500元。
4.2.5生产人员
4.2.5.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制度,假设违反制度操作,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分责任者100~200元;如使不合格品〔或带有质量隐患的产品〕流转到装配线上装配或流到用户手中,处分责任者200~1000元。对造成3万元以上损失或因质量问题诉讼导致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或诉讼对公司影响恶劣或退机事件的,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2.5.2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责任部门〔或责任者〕应及时、主动地查找原因,如相互推诿、延误生产进度的,处分责任部门〔或责任者〕100~1000元。
4.2.5.3特殊工序的工艺参数必须按工艺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假设不按规定控制,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5.4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工序,操作人员应按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各种质量记录。不按规定操作,不填写质量记录,或随意取消控制点,处分责任者100~500元。
4.2.5.5装配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如发现有错装、漏装,未调整等责任事故,处分责任者50元/次。未按工艺装配造成零部件损坏或将不合格品装上整机的,处分责任者100~300元。
4.2.5.6送入股司整机装配的零部件,因产品质量影响整机的装配,除责任部门快速反响及时地返修、换件外,对责任部门按每件处分30~100元,影响特别大或不及时地返修、换件的,加倍处分。
4.2.5.7自制件未完工提前报检或已完工不及时报检造成误工、影响生产进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