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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规划
考勤制度
规划局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内部纪律管理,改善局机关工作作风,根据xx市关于严格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第三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工作人员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在上班时间以后到岗未经请假即为迟到,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为旷工。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四条考勤对象。副职领导以下的(不含副职领导)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及公务员)。
第五条考勤方式:
(一)办公室每天进行考勤登记;
(二)局领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检查考勤情况。
第六条考勤检查时段:上午8:20未到者、下午2:50分未到者视为迟到;当日不在岗,视为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开会、培训或外出办理公务等,经领导同意后,主动向考勤管理人员登记去向报备,否那么考勤时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事后不予认定。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股级以下干部职工:请(休)假1天以内(含1天),由股长审批;2天以内(含2天),报股长拟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分别报股长、分管领导
拟意见,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批。
(二)股级(含副股长)干部。请(休)假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报分管领导拟意见,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批。
第九条工作人员请假报批后应主动到办公室进行报备,如未向办公室报备那么视为旷工。
第十条各股室工作人员实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因私、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报领导审批,确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者,应口头请假,在假期结束的次日补办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凡请假者,工作交接清楚方能离去;凡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同一个股室,无特殊情况同时请假或休年薪假人数不得超过本股室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四章考勤奖惩规定
第十三条由办公室进行的考勤考核以奖、扣分制计
量:
(一)迟到1次,扣2分,当月累积迟到5次(含5次)以上者,那么当月累计扣分数=当月考勤所扣分数×3;
(二)无故旷工1次扣5分,当月累积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那么当月累计扣分数=当月考勤所扣分数×3;
(三)当月考勤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请假、旷工等情况那么视为全勤,全勤者每月奖励5分。
第十四条每月月底公布工作人员考勤及奖、扣分情
况,并将其纳入个人综合考核评分体系。
第十五条局领导抽查考勤时,当天迟到者扣当月工资(适用于聘用人员)或通报批评并送市委组织部备案(适用
于公务员)。
第十六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解除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公务员那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第五章加班奖励规定
第十七条加班范围:
(一)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
(二)其它在正常工作范围以外,急需加班完成的。
(三)工作人员完成日常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第十八条奖励方式:
(一)补休方式(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二)补助方式(领取加班费)。
第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方式:(待领导定夺)
加班费的计算单位统一为“小时〞,即小时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21.75÷8;
第二十条审批程序:
(一)根据局领导批示或各股室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工作人员填写xx市规划局加班审批表(表格一式两份),股长签字确认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备份一份,同时报送财务处以计算加班费。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局考勤制度附件:
啊啊啊局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效劳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作息时间和节假日按县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二、全局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指纹考勤每个工作日分4次进行,其他时间段内的考勤记录无效:
上午上班考勤时间:7:00—8:00
上午下班考勤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3:00—14:00
(夏季)13:30—14:30
下午下班考勤时间:17:30—18:30
(夏季)18:00—19:00
三、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参加考勤,在县行政审批中心上班的同志按所在单位规定考勤,市场效劳中心人员由中心负责考勤。
四、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局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人教监察科审核备案后,可以放宽考勤时间:
(一)孕妇(距预产期两个月内);
(二)子女在哺乳期的女同志(小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三)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考勤的同志。
五、值夜班或夜间进行执法行动的同志,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监察科备案后,第二天上午可以补休。
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的规定:
(一)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进行指纹考勤的为迟到;
(二)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进行指纹考勤的为早退;
(三)所在单位检查或局纪委、监察室抽查、县、市等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时,所在单位在岗人员不知其去向的视为擅自离岗。
(四)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迟于上班或早于下班30分钟指纹考勤的视为旷工;
2.未办理准假手续或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
3.未参加指纹考勤并且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书面请假证明的;
七、发生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等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0元;
(二)旷工每天扣2023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处理。
八、由于公出、下乡、外出开会或学习培训等原因不能
进行正常指纹考勤的,可以事先通过考勤系统进行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或凭会议、学习等书面文件通知每月月底报人教监察室。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时间超过5天以上(含5天)的须提供学习培训书面通知。
九、关于公休假的规定
(一)请公休假不扣发公休补贴;
(二)请事假首先抵扣公休假,请事假天数超过公休假的,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公休天数抵扣事假天数之后还有剩余的,剩余局部依本人申请,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请假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审批,报人教监察科备案后,可由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休;
十、请事假全部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一般干部请事假:
1.连续请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2.连续请事假2天以上(不含2天)至5天以下(不含5天)的,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3.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的,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二)中层副职请事假:
1.连续请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应填写书式请
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并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2.连续请假2天以上(不含2天)的,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并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三)中层正职请事假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交人教监察科备案;
(四)分管局长请事假应填写书式请假单,经局长审核,交人教监察室备案;
(五)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前以 形式征得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局长)的同意,并在到岗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十一、每人每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公休天数的,超过局部每天扣30元。
十二、关于病假的规定:
(一)病假应凭医院证明予以确定;
(二)门诊病假每月超过3天(不包括3天)的,超过局部每天扣2023元;
(三)住院病假超过医生建议休息期限的,超过局部每天扣2023元。
(四)对特殊等重大疾病请假的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另行处理。
十三、关于临时人员的考勤:
(一)一般岗位的临时人员考勤参照在职人员考勤要
求;
(二)对特殊岗位(驾驶员)临时人员考勤,因工作关系不能正常进行指纹考勤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出具书面证明,报人教监察室备案;
(三)临时人员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每次扣5元;
(四)临时人员连续请假5天的(包括5天),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监察室备案;连续请假5天以上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报监察科备案;
(五)临时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5天以内(包括5天),不扣工资,超过5天,每天扣20元;
(六)临时人员请病假参照本制度第十二条执行。十
四、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计入事假。
十五、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不含公休假)或请病假超过60天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十六、各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对本单位劳动纪律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经检大队集中统一考勤,由局监察科统一负责;在中心上班的同志按所在单位规定考勤,并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由审管办汇总加盖公章)上报人教监察室。
十七、监察室负责考勤和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以及违规的处理,每月月底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网上公
布。局办公室根据监察室公布的考勤统计结果做好扣发工作。中心根据其本单位考勤制度执行。
十八、本制度自2023年2月1日起实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第三篇:建设局考勤制度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办公室指定专人每天进行出勤登记,并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情况汇总,在全局通报。
3、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况。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与各科室通气,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全局予以通报。迟到、早退者由机关财务按5元/次的标准扣发出勤补助,并按工作目标责任状中相关条款,扣减所在科室得分。
4、坚持会议考勤制度,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一般干部须向科长和分管局长请假,科室负责人须向局长请假,请假情况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登记。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