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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现场
存在
问题
汇报
关于现场存在问题汇报
近期景观一标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验收口头申请,为配合施工单位的工作,我监理部于才年月日对景观一标施工现场进行了一次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监理工程师通单。我监理部于年月日再次对景观一标现场进行了检查,但施工单位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整改。现我监理部对景观一标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罗列如下:
1、全线小灌木及色块死亡率较高,补种缺失,造成每平方米棵数达不到设计要求(红叶石楠、桅子花、火棘、红花继木、麦冬等),特别是石公山路~通达大道段杂草丛生,苗木缺失严重,现场观感极差;石公山路后补植色块不达标,与已成型色块,差异太大;
2、园路等边角色块均未能合理种植到边,需补种处理到位;
3、近期补种的红叶石楠树、红枫、桂花干径、蓬径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要求干径8~2023cm,实际种植为7cm);红叶石楠球、海桐球不符合设计要求;
4、按设计本应施工的草皮,施工单位私自使用撒草籽替代,导致目前现场除草后现场枯草保存现象表现时间较长,影响整体景观效果;
5、乔木死亡34棵,未拨除未补种(广玉兰、合欢、枫杨、银杏、枇杷等);
6、弧形平台石材走边均未能按要求异形加工处理;
7、景观墙涂料未按设计进行粉刷;
8、贾拉木立柱设计为圆形,现场施工未方形,且开裂严重,另麻绳不符合设计3公分要求;
9、驳岸前填土未按设计要求回填;河道内多余土方未清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贵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力量整改和处理,确保能够到达设计及标准要求,为顺利验收打下扎实的根底。
第二篇:现场存在问题浦上大道桥梁及地下通道改造工程存在问题:
浦上大道与金榕南路交叉口。涉及万达广场景观绿化,已与万达交涉,目前剩余896㎡绿化还未迁移。
浦上大道与高宅路交叉口。高宅路西侧涉及南国金辉665㎡与天鹅湾864㎡,东侧有村民种植的苗圃1880㎡与正祥集团一品新筑小区绿化1516㎡。
树木迁移已委托市园林局,园林局已派人到现场迁移树木,现上述剩余地块绿化不属于园林局管。
第三篇:施工现场存在平安问题的汇报施工现场平安、质量责任问题
从开工至现在,目前工地存在管理问题如下:
1、架子工外架搭设不符合标准要求
2、木工不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材料(钢管、方木)直接从楼层扔下,存在平安隐患
3、临边防护搭设不到位无人搭设防护架
4、材料随意混杂(钢管、方木、模板)堆放,长短不一
5、施工人员临边高空作业无平安带(架子工、木工)
6、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出场地局部人未佩戴平安帽
7、现场存在质量问题不作处理
以上问题我工程部屡次现场要求,张启斌置之不理,张启斌管理人员以该问题不归他管,人员他调动不了为由搪塞,对以上问题,恳请张总出面协调解决,如果该问题解决不了,我工程部愿自行退出,假设发生平安、质量问题我们概不承担责任问题。
工程部:
2023年7月30日
第四篇:存在问题汇报XX县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解决当前工作存在问题的报告
县政府:
我局成立于2022年12月,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对规划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供热、供气、排污,燃气器具经销、安装,供水管材准入及22023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65人,其中:正式人员62人,环卫生产工人20233人。局机关与市政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机构,行使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职能。编制8人,现有34人(市政监察大队未核编),下设:
环境卫生工作队,事业性质,副科建制,编制管理人员3人,现有人员21人(含退休2人、城建局借调1人);现有环卫生产效劳工人20232人(编制员150名),其中:清洁工90人(公益性岗位40人、临时雇佣50人),清运工8人,司机4人,公厕及垃圾台管理人员1人。设队长1人。现有垃圾清运车6辆,洒水车1辆。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着县城13条主街道,清扫面积达33万平方米的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任务。
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事业性质,股级建制,编制3人,实有5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城乡液化气、天燃气运营及燃气器具经销、安装、维修的平安管理工作。是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
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性质,股级建制,编制4人,实有2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等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就当前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机构不全
城管局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市政监察大队是-1-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单位。目前,两个单位是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存在着政事不分、责任不清、体制不顺、机构不全等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参照XX市及外地城管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城管局与市政监察大队分设,成立“XX县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城市道路、排污、供热、照明、街路牌、公厕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城市公用设施广告冠名权及供水管材准入的管理工作。成立“XX县区城市市场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城夜市、摊点、市场及广场的管理工作。成立“XX县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规划区内垃圾的填埋、处理工作。
二、城管工作经费缺乏
1、城市维护费用缺乏。城市维护费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及
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支出。县政府2023年预算城市维护费60万元,2023年预算55万元,202223年预算50万元。自2023年解放路路灯改造和202223年凤栖街移交我局后,县城增加专变3台,路灯电量净增263.6kw;202223年迎宾大道点亮工程将实施,增加用电量46.8kw,年需追加路灯电费20万元。
2、环卫工作经费缺乏。县政府2023年以前预算环卫工作
经费40万元,2023年预算后60万元,环卫雇佣人员的月工资也由2023年的280元提高到现在的355元,人均清扫面积3667平方米(国家标准3200平方米)。生产工人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且无星期天、节假日,与新公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不相适应。存在着招工难,队伍不稳定,年龄偏大(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建议一是环卫生产工人的工资由财政部门按照编办的核编人数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列入预算;二是增加公益性岗位,充实壮大环卫清扫保洁队伍;三是建议财政拨款单位、事业收费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参照教育附加费的征收方法,由财政部门配合征收;收费罚没全部返还,用于弥补经费缺乏。四是核拨清洁工劳保福利、“三险〞及环卫劳开工具购置费,
新劳动合同法公布后环卫生产人员的加班补助等。每人每月按700元预算,150人年需资金126万元,目前预算60万元,需追加66万元。
4、环卫管理人员21人中,财政差额供养2023人(含退休1
人),非供养2023人(含退休1人),城建局移交、手续代理1人,由于经费缺乏,新工资标准执行后,工资无法保障,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XX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62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议把环卫执法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年需增加经费16万元。
5、垃圾清运车辆增加,燃料价格上涨过快,202223年车辆
燃料支出26万元,202223年垃圾场投入使用后运输本钱将会更高。建议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量及环卫车辆运输本钱给予核定,年需资金40万元。
6、园林绿化管护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县城园林绿
化苗木补植、修剪、喷药、施肥及树木涂白等费用约需5万元。
7、建议核拨办公场所租赁费4万元。
三、市政环卫设施建设滞后
1、垃圾清运车辆年久失修,急需更新。环卫队现有垃圾
车6台,洒水车1台,其中。洒水车和3台垃圾车均属1997年以前购置,已超过使用年限,故障不断,影响工作正常运转,且维修本钱高。今年,我县拟在全城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由环卫队统一收集、运输、处理。且市上要求机化清扫率到达20%,需购置微型农用车2023辆(每辆5万元),密封垃圾车4辆(每辆8万元),洒水车1辆(12万元),清扫车1辆(15万元),需资金12023万元。
2、环卫设施陈旧,急需更新街道共投放垃圾桶386个(新
桶200个、旧桶186个),垃圾集装箱12个(2023个已破损,无法修复使用),果皮箱150个(新箱40个、旧箱12023个)。需购置垃圾桶200个(每个400元),垃圾集装箱2023个(每个8000元),果皮箱150个(600元),共需资金25万元。
2、垃圾台布点不标准,垃圾随处乱倒,污染环境。由于
县城及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台布点不标准,垃圾随处乱倒,污染环境的问题。经实地勘察,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需建设垃圾屋60座(每座4000元)。需资金24万元。
3、县城公厕建设远远达不到要求,解决市民入厕难已成
为当务之急。目前,县城有公厕6座,其中:早厕2座(老东街、南关各1座),水厕1座(解放路),待使用2座(凤栖街),半成品1座(新安广场)。根据城市公厕设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议:一是把现有两座旱厕改造成水冲式,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造价:202300元/平方米,加上附属设施建设2023万元,两座需资金52万元。二是新安广场公厕由个人承包建设、经营,因属半成品及其它原因,至今无法投入使用,建议收回经营权,改造化粪池及附属设施,需资金6万元。三是在中心街、府前街设置移动公厕4座(每座6万元),需资金24
万元。共需资金82万元。
以上共需增加资金391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51万元,
设施建设及购置费240万元。
二00八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篇: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汇总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汇总
一、参建单位质量平安行为方面
1.对监理企业发出的整改通知拒不执行;2.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3.未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4.工程在进行重要节点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负责人不到场;5.未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现场使用的材料与设计不符、工程无设备进场报验单。
6.未履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和工程部例检制度。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明显不符;7.工程管理人员名单未经公司审批;8.施工企业存在经公司审批的工程管理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特别是区外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名单未经入桂备案的现象突出。管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全.9.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2023.未执行工地例会制度;1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
12.施工现场未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平安技术标准(db45/t618-202223)
1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严。一是验收组人员资格不符;二是验收走过场,现场实际与验收记录不符;三是验收时不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四是违反验收程序,前道工序未验收即已进入下道工序。
14.无施工许可证15.施工图未经审查
16.未在现场公示工程部人员名单、照片和签名样式等17.未认真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平安公开承诺制度。
18.未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19.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平安员
20.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或无针对性
21.未采取书面平安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