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陇南
市武都区
乡镇干部
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乡镇工作的新要求,增强乡镇干部效劳经济社会加快开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能,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群众信赖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乡镇干部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和监督约束与鼓励保障并重的原那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乡镇党镇机关及乡镇站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向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第五条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那么,服从党委集体领导,维护班子团结,并根据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乡镇一般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深入所驻村,客观准确把握村情,发动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乡工作部署,努力搞好农村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社会社会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好乡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管理第七条学习制度。坚持实际、实效、实用原那么,紧紧围绕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本领、带着群众开展经济的本领,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农村适用技术、公共根底知识,以及乡镇工作职责和农村工作的方法等内容,不断提高乡镇干部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能力。乡镇党委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活动,并有方案地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向区委、政府提交两篇以上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调研文章,副科级干部向区委组织部至少提交一篇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一般干部职工向乡镇党委提交一篇有深度见解的调研文章。调研文章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考勤制度。乡镇干部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乡镇党委要明确专人,搞好考勤记载,加强监督检查,并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挂钩。每月将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查。
第九条请销假制度。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请假外出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乡镇其他科级干部请假必须经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一般干部职工请假7天以内的,有乡镇党委审批;7天以上者,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干部职工违反请销假制度的,由乡镇党委进行谈话诫勉,凡在诫勉期内依然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干部外出管理制度。组团(含区内组团和区外组团)外出的,由组团单位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参团人员、出国批件等事项,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乡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洽谈工程等时,要由乡镇党委向组织、人社部门报告。组团外出的,组团单位在返回后一周向区委、区政府写书面报告;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在返回一周内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个人书面总结或述学报告。第十一条值班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党政正职确需同时离开乡镇的,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日常工作。节假日和逢集日,必须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住宿制度。乡镇干部不得“走读〞,按规定必须住宿在乡镇。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XX县区周边暂不具备住宿条件的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带班,安排局部工作人员,搞好夜间值班工作。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联系点制度。乡镇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每人至少联系一个
村和一户贫困户,每月至少要有2023天以上的时间进村入户工作。一般干部职工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150天,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群众大会,每季度至少深入所驻村农户调查走访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帮助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区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民情与工作日志制度。乡镇干部职工要建立村情档案和农户档案,认真记载填写驻村民情日志和工作日志,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抽查,年终由考核组检查评定。第十五条干部交流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乡镇同一职位任职满2023年的,应当进行交流。一般干部职工在同一乡镇工作满2023年以上的应有方案地进行交流。乡镇一般干部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区委组织部,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乡镇工作人员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借调,擅自借调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借调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考核
第十六条全面推进绩效考核制度,乡镇党委按“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乡镇干部进行平时和年度考核,并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那么,实行绩效挂钩。坚持干部考核与工资待遇相结合的原那么,加强干部考核工作。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职工由乡镇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考核,以乡镇党委考核为主。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每月工资全额的70%由区财政直接拨发个人账户,其余的30%及年度奖励工资作为绩效工资统一核拨至乡镇。乡镇党委根据考核方法,将干部考勤考绩结果与每月30%绩效工作及年度工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要予以公布,接受广阔干部群众监督。第十七条
乡镇干部考核采取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考绩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
乡镇党委每年要对乡镇干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在岗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三个分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一般为30%、50%和20%。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
按照“三位一体〞考核方法,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名列全区最后三名的乡镇,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条乡镇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发放年终奖励工资;连续三年评定优秀等次、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考核评定为根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扣发年终奖励工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定不称职的,按公务员考核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乡镇干部实行末位待岗制度。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均实行待岗。乡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待岗人员后,要向本人发出待岗通知,并指定专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待岗人员的有关情况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乡镇干部末位待岗时间一般为半年。待岗期间,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安排参与一些具体工作和中心工作。待岗期满后,由乡镇党委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由乡镇党委重新安排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延期半年待岗时间,半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待岗期间,每月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年终不得享受奖励工资。
第二十条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凡在平安生产、方案生育、综治、信访、维稳、禁毒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放松乡镇干部的教育管理,纪律松弛,效率低下,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追究乡镇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
乡镇党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制定科学标准的考核管理方法,明确干部岗位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不严格,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乡镇,要追究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第二十五条
乡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那么,每半年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次本方法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执行,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