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安全管理制度
2023
安全管理
制度
分包
工程
分包工程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实现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公司提出的电力建设工作的平安目标,确保工程建设工程平安、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工程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工程所有分包工程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先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平安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平安施工记录。
二、满足平安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平安防护设施、平安用具。
三、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是否设有专职平安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平安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平安员。
第三条 中标了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平安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平安责任,并由指挥部平安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条 平安资质审查必须由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凡未经平安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安监部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
第五条 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指挥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第七条 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平安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工程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平安员应佩明显标志上岗,“胸卡证〞与平安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
第九条 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平安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平安施工负全责。要组织催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施平安工作规程、平安管理施工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报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平安工作。
第十条 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平安检查活动和平安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
第十一条 突出“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那么,对分包单位实行平安与经济挂钩的管理方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5%作为平安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第十二条 对平安工作有突出奉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第十三条 经资质审查,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严格分包单位再行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