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区政办投
融资
监督制度
区政办投融资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监督,保障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决策和实施机制的高效运行,确保政府投融资的平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惩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监督,是指财政部门、进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融资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政府投融资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标准管理的原那么。
其次章监督任务范围
第四条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监督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政府投融资的来源、运用、管理等业务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法纪,保证有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投融资的标准、平安、有效,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效劳,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健康进展。
第三章监督方法内容
第五条财政部门、进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依据“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运作、相互制约的原那么,对政府投融资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对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稽查,实现对投融资“借、用、还〞的全过程监督。
财政部门、进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依据需要,可以实行独立监督或联合监督的方式。
第六条对区进展和改革局的以下状况进行事前
(一)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状况;
(二)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编制的投融资规划、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合同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三)财务机构及账簿设置是否符合会计法的要求;
(四)财务内部把握制度是否依据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五)其他监督事项。
第七条对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以下状况进行事中监控:
(一)资金使用是否依据项目确定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二)投融资内部把握制度的落实状况;
(三)政府投融资的“借、用、还〞是否依据规划执行,有无滞留、延压、截留、挪用;
(四)其他监督事项。
第八条对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以下状况进行事后检查:
(一)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状况,结余资金是否准时上缴,有无截留、挪用;
(二)债权、债务及其利息、分红等衍生物是否真实、清楚并定期与对方核对。有无催收债权和归还债务规划并严格执行;
(三)对投融资“借、用、还〞进行全面检查,是否依据规划进行投融资、使用和还款,有无拨付资金不准时、不到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以及损失铺张状况;
(四)开展绩效监督评价。依据有关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指标,对重大项目投资管理、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和功能作用等事项作出综合评价,为领导决策供应参考依据。
第四章罚那么
第九条被监督的单位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进展和改革部门、审计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各自职权作出处理,财政部门、进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和惩罚,监察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赐予行政处分:
(一)拒不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政府资金的;
(三)政府投融资拨付不准时、不到位以致给政府投资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政府投融资行为。
第十条财政、进展和改革、审计、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纪依法赐予处理。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区财政局、进展规划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