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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场
车辆
安全检查
管理
规定
学海无涯
进场车辆平安检查治理规定
为加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各种机动车辆的平安检查治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有效的平安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平安,促使工程各项施工工作顺利进展,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内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的检查。
3. 职责
3.1.平安部是工程建立期车辆检查的治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视对各种机动车辆(含特种作业机械)进展运转前的检查,及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
3.2.平安部和HSE平安治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各种车辆、设备编制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的检查标准。
3.3.施工单位负责对车辆/设备进场前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存档备查。并上报工程部平安部备案。
3.4.施工单位应于入场前7天向工程部平安部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车辆技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工程部平安部审核完,上报业主HSE治理人员审批:
保险证明书
年检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负责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治理和维护,要有记录材料。
4. 车辆检查的一般规定
4.1.凡申请进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陕西省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
4.1.2. 施工单位租赁的大巴、中巴等车辆均应在车辆明显的位置显示施工单位名称。
4.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明晰、完好。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明晰。
4.1.4. 工程机械(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设备均应在其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保持端正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