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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建
各项
制度
党建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连队“两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层层抓落实。
四、连队党支部对本连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两委〞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相应责任。
五、党支部、连管会及“两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连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两委〞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连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两委〞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连队“两委〞成员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七、“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发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团党委督导组进行指导帮助。
二、每次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团党建办沟通,确定好主题。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四、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为支委成员(非党员连管会委员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五、支要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六、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团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连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开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连队贯彻执行的方案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根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职工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桃评。
五、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服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连队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团党委派督导组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那么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三、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催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
四、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根底上,通过党员互评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团党委审定。
五、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并报团党委。
六、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团党委汇总归档。
党费收缴制度
一、 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 “一月一交〞,每位党员都应自觉按月足额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或向支部直接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党员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研究报团党委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
二、党支部确定一名党费收缴人员,一般为支委组织委员。
三、按照年初核定标准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按月收缴党费,确保每月向党委交一次党费并且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五、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后上报团党委批准后,将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