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学校平安生产承诺书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xx)69号)和“法人代表平安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xx市教育体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平安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平安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平安工作,减少和杜绝平安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平安知识,具体抓好平安工作措施的落实。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平安工作,对校园内的平安工作负分管责任。3、定期组织平安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平安隐患整改措施。4、组织制定学校平安管理制度,并催促各处室贯彻落实。5、做好学校平安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正确状态。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7、积极抓好学校平安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平安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假设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平安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分: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分。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假设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承诺人签字:第2页共2页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