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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全力化解劳资矛盾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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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创新 调解 工作 方法 全力 化解 劳资 矛盾 修改
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全力化解劳资矛盾修改版 着力抓实人民调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XX县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欧阳世斌 县第十二届第三次代表大会确立了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开展强县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保障。当前我们面临社会矛盾多发化、多元化、锋利化的较大挑战。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保证县委、县政府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开展强县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正确理解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社会公德,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奉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就其成效来讲具有以下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一)人民调解能更令广阔人民群众乐于接受。人民调解通过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自我约束,因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本钱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首先调解主持人易于信赖。都是本村组、本乡镇的“熟人〞,调解意见更容易被当事人双方尊重和接受。其次人民调解的民主程度更高。在调解调处的过程中,诉求环境相对宽松,调解结果不是一纸判决,而是双方都充分表达意见且同意的调解协议。再次调解程序相对简易,调解结果成功与否不伤害彼此的“面子〞,也经济实惠,相对于“打官司〞,人民调解本钱为零。 (二)人民调解能更快更广受理民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县有比较健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46个。全县人民调解员2375人,覆盖面广。矛盾纠纷产生后,群众能很快找到调解员,调解员也能尽快受理并组织调解。调解时间因事而异,既可立即开展,又可约定时间;调解场地灵活选择,既可在专门的调解室,也可在院坝里或田间地头,这样就可将矛盾纠纷及时控制、平息。据调查,每年XX县区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纠纷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通过调解工作,每年防止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刑事案件、导致自杀、造成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上百件。而且,开展调解的过程就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特别是调解成功后,对于增进人民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均有重大积极作用。 (三)人民调解能更多消化信访案件。有的信访案件本身就是矛盾纠纷衍生而来,起因多为受理不及时或无人受理或理而不决,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当事人情绪冲动,越级上访求助。人民调解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说服教育,引导当事人理性地按程序申请自己的诉求,而不致做出非理性的言行。调解不成功,还可以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从而将上访个案大大减少。 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局部地方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有的虽建立了调解组织,但没有建立完善的调解网络和工作制度,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有的甚至连调解组织都没有建立。 (二)调解宣传气氛不浓,知之不广。部份地方在调解宣传的措施、手段、方式上陈旧或宣传不力,没有形成让广阔群众了解调解、知晓调解,有矛盾纠纷找调解的浓厚社会气氛。 (三)调解队伍素质不高,稳定性差。在农村,调解员一般是村、组干部兼任,村(社区)干部“三年一选〞势必影响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且多数调解员存在一些先天缺乏,如:文化水平低,法律法规政策水平有限,加之调解工作没有报酬,纯尽义务,调解工作中难以让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甚至有可能得罪某一方当事人,客观上造成调解员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不强。 (四)调解缺乏强制效力,权威性弱。调解的结果在效力上缺少强制性、权威性。虽然人民法院可依法支持和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以此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但是缺乏足够的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一旦反悔,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抓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让人民调解理念深入人心。 XX省人民调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时代。因此,必须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条例的广泛宣传。通过会议宣传、媒体宣传、标语宣传、咨询宣传、资料宣传等广泛、深入、彻底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自觉形成“有矛盾纠纷找调解,有涉法疑惑找司法〞的理念。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筑牢维稳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1.主要领导抓人民调解。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出现了如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农民工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假设不能通过主要领导的决策、参与,及时疏导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难以平息,有可能激化引起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势必严重干扰影响当地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开展大局。因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得力的工作人员,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人专抓,有人专管,有人受理,有人调处。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排查制度。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坚持每月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或有可能产生矛盾纠纷的人和事认真调查了解,作好登记,并按轻重缓急程度做好分类,向信访、维稳综治部门报告。二是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和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调处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假设不能调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每次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均要做好调处记录。三是责任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承担人民调解工作的公职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实行目标考核,提高各级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意识。四是回访制度。坚持定时对调处成功后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调查,作好笔录,防止反弹,稳固调解成果。五是督查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组成人民调解工作督查组,对人民调解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六是协调衔接制度。建立健全公、检、法与司法行政矛盾纠纷联开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矛盾纠纷,提出调解方案和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调解效力、申请支付令、申请执行,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三)健全网络,建好阵地,让人民调解覆盖社会各层面。 建立县、乡镇(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镇(企事业单位)〞。 与此同时,建设好三大调解阵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室、乡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室、县调解效劳中心调解室。做到阵地建设“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五上墙〞,即:调解组织(调解员)职责上墙、调解运行规那么上墙、调解须知上墙、调解组织网络图上墙、调解工作制度上墙;“六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有人民调解徽章、有人民调解工作牌、有人民调解标牌、有人民调解桌凳、有统一的人民调解文书档案。让各级人民调解室成为化解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主阵地。 (四)保障经费,实施调补,让人民调解工作更具吸引力。202223年,县财政预算3万元在全县5个镇乡7个村(社区)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18名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人民调解组织经费补助和调解经费个案补贴试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据统计,参加试点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656件;比上年增加376件,调解及时率为20230%;调解成功630件,成功率达99.6%,成功率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试点范围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自伤自残、民转刑、群体性非正常上访案件,有力促进了当地的稳定和谐。 人民调解经费补助实施可考虑从两个层面操作: 一是实施人民调解组织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根据XX省人民调解条例依法成立并报县司法局备案的镇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标准为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补助500元工作经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补助200元工作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培训、考核表彰、标准化建设等,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参照施行,经费自筹。 二是实施人民调解个案经费补贴。调解个案补贴的范围是指镇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参照施行,经费自筹。确定调解个案补贴标准。一是镇乡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元;成功调解疑难矛盾纠纷,每件补贴80元;成功调解重特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230元。二是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元;成功调解疑难纠纷,每件补贴30元;成功调解重特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40元。三是组人民调解员成功的矛盾纠纷,每件补助2023元。 (五)建好队伍,表扬鼓励,让人民调解员成为受社会尊敬的职业。一是把好进口,确保质量。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除由村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外,还可由群众选举或推举;企事业单位、行业性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由本单位、本组织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会员)大会选举,或者组织群众推举。要注意选择那些公正正派、品行良好、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特别要发挥好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老同志、致富带头人等人力资源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人民调解员。二是审验授牌,持证上岗。人民调解员人选确定后,必须由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发文明确,同时报县司法局备案,并发给县司法局统一印制的XX县区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坚持佩证上岗。三是抓好培训,提高素质。坚持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两次,每名调解员手持四种学习资料,XX县区法律知识简易读本、汤群芳人民调解工作十三法、XX省人民调解条例(翻印小册子)、XX县区人民调解个案实录,特别是在培训中注意实战演练,让优秀调解员介绍经验,让专家讲解技巧,增强调解员的实践经验,提高调解水平和调解效果。四是评比表彰,鼓励先进。每两年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开展评比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信心,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让人民调解员成为组织放心、社会称道、群众赞扬、受人尊重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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