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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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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药剂 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药学效劳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良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负责制定药学部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催促检查。  2、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方案,报上级主管审核。审批后负责组织落实。  3、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 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组织和指导药学部门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和催促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催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积极组织建立临床药师制,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7、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8、组织领导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业务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毕业后的继续教育。  9、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 负责对药学部门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调动和职务晋升等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二、 药剂科工作制度  1. 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方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效劳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4.应根据相关的标准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效劳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开展规划和效劳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  7.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效劳意识。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效劳。  8.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应建立专科或全科临床药师制度;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可开展专科的临床药师工作。  三、器械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 / 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供给及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医、教、研的需要,结合医院总体规划,协调各科室制定医院医疗设备、仪器的购置方案及总体方案,经医院设备委员会论证讨论后,上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为医疗提供最恰当的技术装备,使医院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医院所有的仪器设备均按医院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并将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设备帐目由财务科和医疗器械组分别设帐管理,财务科设固定资产、资金总帐,医疗器械组设立设备明细分类总帐和分户帐。  5、使用科室负责所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科室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者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医疗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登记本。  6、医疗器械组负责设备运行检查,对闲置设备进行调整。  7、设备出现故障,使用科室要查明原因,一般故障报医疗器械组处理,填写医疗设备维修单,交设备管理员备案。严重故障由医疗器械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由院长审批后,医疗器械组按审批意见处理,结果由设备管理员备案。  四、 药库工作制度  1. 医疗机构药库是药品供给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给;和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采购、供给工作。  2. 在药品〔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方案,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 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5. 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6. 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 药品应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8. 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  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9. 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10. 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  11. 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妥善保管,保存三年以备  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  有记录。  12. 药品库应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 应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库房内外应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4. 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五、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方案、采购和供给,其它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 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那么上任期为2 年,最多不应超过3 年。  3. 药品采购方案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根本用药品种目录、根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 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 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 凡临床需要使用根本用药品种目录、根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前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 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 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医师申请填写特需申请表〔格式由各医疗机构自拟〕,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必要时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置,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酌情分批次购入,防止因患者病情变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  六、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1. 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照药品采购方案、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  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入库。  2.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打印出药品“入库凭证〞。保管员将“入库凭证〞和随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档保存以备查。  3. 药品入库后,应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 药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期药品先出原那么。  5. 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七、中药房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认真负责的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过失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做好药房各岗位的工作。  2、中药房负责门诊中药处方、各病区住院病人用药、出院带药处方的中药处方的调配发药以及便民药房的药品零售发药。  3、药品调配人收到处方后,应按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详细审查,确认无误前方可进行调配,非本院处方及无处方权的医师处方不得调配。  4、对错误处方,应退回原开方医师更改;对缺药处方,应先请药房负责人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退请原开方医师进行更正,调剂人员均不得擅自变更。对滥用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和多处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处理。  5、调配处方时应该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过失发生;不得估计取药,核对发药人对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6、病人取药时,发药人员应当呼对姓名,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口头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本卷须知等。  7、掌握药材炮制技术及“十八反、十九畏〞、孕妇禁忌用药等配伍禁忌,能鉴别药材、饮片的真伪优劣,保证配方药材的质量,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细心,按方称量,一方多剂时,分包要等量,不得估计取药,更不得以手代称,每剂药量误差不得超过5%,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剂、逐味称量。  8、方剂中如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冲服、胶类等药材时必须单包注明,并向患者交代清楚。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进行加工,需打碎的要打碎,该去头足、去包装的须剔去干净后在配方。  9、加工、炮制毒性中药时,必须按药典及有关中药炮制标准进行,符合要求前方可供配方用,处方中凡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给予炮制药。  10、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毒性药品应有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方调配,建立专用帐册,处方单独保存2年。  11、药材饮片装斗及配方时应防止撒落,防止串斗。  12、药房负责人为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班组人员按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效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近效期药品先用,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药品,凡过期失效、霉变、虫蛀、药片潮解或龟裂、注射剂变色、松盖、破口、浑浊等的药物严禁使用,并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可疑药品必须经药检鉴别再行决定。  13、药房应有方案地请领、储藏药品,防止积压损失或缺药。药房内的设施、用具应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磅称、戥称要经过校对,确保称量准确。  14、按期完成药品盘点,盘点帐目金额应符合要求。  15、每日将医嘱打印单及各类处方分别装订,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方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前方可销毁。  16、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非本科室人员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药房内。  17、遵守首问负责制,对待病人应热心、耐心、细心、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努力改善效劳态度,提高效劳质量。  八、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1、同中药房。  2、同中药房。  3、对错误处方,应退回请原开方医师更正;对缺药处方,应先请药房负责人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退请原开方医师进行更改,调剂人员均不得擅自变更。对滥用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和多处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处理。  4、同中药房。  5、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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