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制造业零部件入厂物流模式研究汽车零部件入厂物流是指汽车制造企业按照采购订单不断组织供给商零部件以不同的物流效劳方式进入制造企业工厂指定物流配送中心及生产车间的整个物流过程。日本汽车制造企业通常将零部件的入厂物流过程称为调达物流,而美国汽车制造企业那么将其称为集并物流。在我国的汽车制造业,美、德、日、韩等国外汽车品牌均在国内建立了合资汽车制造厂,如福特、通用、群众、丰田、日产、本田、马自达、韩国现代等,加上长安、奇瑞、力帆、吉利等民族汽车品牌的崛起,以及其他一些各地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中小品牌汽车的同步开展,于是,我们欣喜地看到,与这些企业的文化背景及产销能力相适应的入厂物流解决方案共同构成了我国汽车制造业零部件入厂物流模式研究的重要组成局部。在实际物流管理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零部件入厂物流模式。结合多年的汽车零部件入厂物流实践经验,我们可以从物流主导方、物流需求方式以及具体入厂物流运作方式等三个方面对我国汽车零部件入厂物流模式进行分类分析和研究探讨。一、从物流主导方来看,可以分为供给商主导物流模式、汽车制造企业主导物流模式和第三方物流(3PL)模式。1.供给商主导物流模式供给商主导物流模式,零部件供给商接受汽车制造企业的采购订单后,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物流效劳合同,由第三方物流公司将零部件送到汽车制造企业工厂,汽车制造企业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物流改良需求,必须通过供给商再与第三方物流公司沟通,汽车制造企业没有物流控制能力。目前,局部国内民族品牌及中小汽车品牌企业根本上采取这种物流模式,甚至局部大型汽车制造企业也局部保存这种物流模式。在这种物流模式下,汽车制造企业与供给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到岸价格,即汽车制造工厂交货的价格,供给商负责零部件从其所在地到汽车工厂之间的物流本钱、安全保险及质量保证等,汽车制造企业根本上不对供给商的物流过程进行干预,只关注一个物流结果,即供货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质量稳定性。这是一种十分传统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合一的采购模式。在这种供给商主导物流模式下,供给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模糊零部件出厂价格和物流本钱构成比例,面对汽车制造企业的采购降价要求,在物流本钱上大做文章,供给商最终降价的局部只不过是物流本钱而已,而且供给商可能因此选择价格更低、效劳质量更低的物流供给商,实质上,不仅没有实现零部件降价的目的。反而增加了零部件因物流原因缺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