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平安生产管理知识问答一、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平安生产管理知识问答1、建筑工程平安管理的方针和主要制度?答:方针: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主要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平安方面有什么要求?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平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施工企业的平安生产由谁负责?答: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平安生产负责。4、施工现场平安应由谁来负责?答:施工现场平安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工程经理是工程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5、谁应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答: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6、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关于平安生产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处分措施?答: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平安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撤消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平安生产法知识问答1、平安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为了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应负哪些职责?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3、平安生产法规定的平安生产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有哪些?答: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4、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答:平安生产法明确赋予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批评检控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等。5“、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那么是什么?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6“、什么是三同时〞原那么答:按照平安生产法的规...